第十二章 起風了(第1/3 頁)
“這兩個是誰啊?”
“我姐姐,這是我伯伯家大姐二姐。”劉易看她好奇,就給她分辨自己家人。
“你姐姐好漂亮,你是不是充話費送的啊,還基因圖譜?哈哈。”段薇很喜歡看劉易現在這個表情,吃癟卻又無可奈何。
見段薇掛著微笑的臉,劉易還真沒有辦法。
不過話說回來,讀書這些年,劉易從來沒有帶過同學來家裡玩,更何況女性。哪怕上輩子三十多歲了,進過他臥室的女性可能也只有她媽媽了。
所以說嚴格意義上來說,段薇可能拿到了劉易的第一次。
劉易臥室非常簡單,一張手工打的床、一張縫紉機桌子、一把藤椅,床邊還有一個床頭櫃、帶著全身鏡的衣櫃和一把掛在牆上的木吉他。
很清爽,一進門就能聞到太陽的味道,也形容不出,但是太陽下曬出來的被子夾雜著洗衣服的味道,讓人第一感覺就很乾淨。
桌子上放著這兩天看的高考試題,還有一盞軍綠色的檯燈,陪伴了劉易好多年。
桌子上的書很整齊,沒有到處亂丟的衣服襪子,一眼望去最醒目的可能是整面貼滿海報的牆壁了。
邁克傑克遜,這個時代年輕人的人共有的偶像,牆上有一張是他的背景黑色,穿著黑色西裝很深邃的大海報。
這個年代,劉易是一個不折不扣的音樂迷,他喜歡流行音樂、也迷搖滾,喜歡齊秦,也喜歡黑豹。還有牆上貼著的這個天皇巨星。
也有勇氣拿起吉他,站在樓頂高聲,沒有學過聲樂,卻有著乾淨的嗓音,在專業面前算業餘,但是在業餘面前卻是專業,憑著這一手,上輩子,大學周圍絕大多數全是“和尚”的環境下,拿到過姑娘的夜晚。
在當時班級上也引起了轟動,因為他們是和尚班。
想到這,無比懷念這個純情又多情的大學生活了。
“你會彈琴的嗎?”看到那把舊木吉他段薇問道。
“會啊,有喜歡聽得歌嗎?我彈給你聽。”劉易取下吉他坐在床上問道。
手指輕撫了幾下,確認吉他裡的東西不影響音質,也不是什麼好吉他,所以音質還真不重要。
“那我要聽同桌的你,我在學校最常聽見的歌曲,感覺很好聽的,會嗎?”有點興奮的回答。
看著陷入興奮的段薇,讓劉易認識到這個時代才子的吸引力是多麼的大。
哪怕這個才子只會談同桌的你,那吸引力也是無可否認的。
不過同桌的你是不是已經被玩壞了啊。
“不會,你換一個吧。”
這首同桌的你其實唱的就是青春,而且01年的人沒有以後那麼複雜,多多少少都有點文青,加上並沒有多少娛樂專案,所以這首歌爆紅了,無可否認這歌很好聽,但是劉易聽過很多次了有點膩歪了。
“不會啊,那你選一個拿手的唱。”略帶遺憾的語氣,好像不會唱同桌的你就不會唱歌了似的。
劉易能怎麼辦,這首歌是真不想唱了。
也從側面反應了這個時代會一手吉他真的是撩妹利器,看看段薇的表現,她可算得上是女神級別的人了吧,還是會被吸引。
掃動著手裡的琴絃,聽著吉他的音準,很完美,“好幾千”的吉他,聲音有點悶,劉易心裡不免笑著想到。
這把吉他保養得很好,畢竟這算得上是唯一一個“玩具”了。
從房間中的擺設就能看出來,除了讀書這是唯一愛好。
嫻熟的掃動琴絃,彈起來同桌的你的前奏,畢竟這歌不可能不會啊,但馬上又停了下來。
“算了,要不我談一個你沒有聽過的怎麼樣,聽嗎?”
段薇本來聽到熟悉的音調開始了,眼睛一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