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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去迷宮等我。」
尋寶鼠騎著福布斯,先於林克跑到迷宮,因為體型太大拐彎慣性太強,在抵達僱傭兵屍體處的時候因為來不及剎車,一頭撞到青牆昏了過去。
尋寶鼠從福布斯身上縱身一躍,在空中颼颼轉體,最後四平八穩地落在地面。
福布斯緩緩甦醒,睜開第一眼還是視線還是很模糊,但是隱約看到的場景頓時把他驚醒,渾身上下冷汗涔涔。他看到林克拿著匕首在切什麼,而他身邊就是兩具鮮血染紅的身體。
福布斯頓時縮起身子躲在牆角,驚恐萬分,似乎已經想到了自己的結局。
「你醒了?」
林克扔了一雙軍靴到福布斯面前。
福布斯嚇得躲開,隨後揉了揉眼睛才看清是一雙軍靴。
軍靴經過修改,把前面封閉的圓頭部分割掉,變成了露出腳趾的涼鞋。
再看一下地上的兩具屍體,身形樣貌都是僱傭兵,一具上半身的綠色t恤已經被鮮血浸紅,另外一具乾脆光著上半身,可以清楚地看到身上的彈孔。
「試試合不合腳。」
福布斯的心現在徹底亂了,完全搞不懂現在的情況,只能像個提線木偶一樣任人擺布。
『被迫』穿上軍靴,露出五根腳趾。
e怎麼說呢,就是軍靴切的有點多,腳趾頭有些外露,其他倒還好。
「腳抬起來我看看。」
福布斯立刻抬起雙腳,不敢有任何怠慢。
林克看了一陣,自喃自語道:「好像是切的有點多,我知道了!」
隨後埋頭拿著匕首開始一雙完好無損的軍靴。
這些軍靴都是僱傭兵的,腳碼都比較大,林克直接套進去完全是拖著走路,相當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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