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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思如何善後。
第一個想法是「逃」。
不,有辦法‐‐
「不如趁機幹掉『自己』。」
他打量一下床上這尚未僵冷的女服男屍。一條是人命,兩條也是人命,靈機一觸,不如妙用一下,讓他做了「自己」,自己做了「她」。前一宗命案可以轉嫁,身份和線索便石沉大海了。
馬上把「鶯鶯相士」一身衣物與自己交換,戴好假髮、墨鏡,開啟手提包,咦?化妝品一應俱全,還有花露水。生平第一次塗上口紅,朝鏡子展個媚笑,受不了!可為了逃出生天,重新做人,勉為其難吧。
他把錢全帶走,故意留下箱子,在紙條信件上又留下「徐康」原名。
從此以後,「徐康」死了,他人間蒸發,改名換姓又一條好漢。
正欲離去,不忘取過刀子。在相士臉上劃上好幾刀,血肉模糊五官不辨,完全沒有破綻。
扭扭腰肢,搔首弄姿,從大堂櫃檯服務員眼皮子底下,施施然揚長而去。
沒有人懷疑。
上海灘真是個龍蛇混雜無法無天大都會。作為過客,改名「羅端」的他只懊惱享受的日子不多,剛到又得走了。「福州路」呆不得,反而朝「福州」奔去。時也命也。
相士曾道:「……水克火,火克金。」‐‐他不是被克的金,他是克火的水,他的名字徐「康」裡頭就帶水。
當警察上門查案時,他已上了客輪,自水路逃之夭夭。
這是個永不捅破之謎。
警察給各人錄取口供。本是循例行事‐‐有破綻!
「你再說一遍,是如何發現屍體的?」
清潔女工故意囁嚅:
「那天給遞上熱毛巾,他小費不吝嗇,心知客人晚上曾召來女相士相聚,我是打掃衛生的,什麼也不知道,只想:得收拾一下吧……我就敲 218的門,一直沒人應門。我問:『徐先生,在睏覺麼?徐先生‐‐』後來他們開了鎖,才發現‐‐」
「慢著,你敲門時說什麼?」
「哪有?我只是問,徐先生‐‐」
警察狠狠盯住清潔女工:
「他登記時用的名字是『於哲』,你怎麼稱他『徐先生』?」
她目瞪口呆‐‐哪個地方露餡了?
對了!那手錶。
「鶯鶯相士」偷了手錶,塞給她。瞅了一下,手錶底部刻了「徐康」名字,所以她下意識喊「徐先生」,與登記的「於先生」不符。
「你老老實實招來,否則關進看守所,審訊刑求,吃不了兜著走!」
招了,清潔女工是同夥。
還有那兜售彩票的小姑娘,還有那貌不驚人的賣扇老頭(他才是頭兒),都是討生活的一幫人。看中了荷包腫脹的客人,順勢引進旅社。或暗偷或明劫,全脫不了關係,旅社中有沒有暗樁也難說。為撈點油水吧了,事情鬧大了,誰也沒好處。
但關乎人命,「涉嫌」者一干人等全被逮了。一再認屍,最後竟發現死者是鶯鶯!原來嫖客才是兇手!
死了一同夥,算了,天涯海角如何報仇雪恨?趕明兒再找些個一起做買賣。上海灘頭天天有人來,有人去;有人生,有人死……
有人作案,有人逍遙法外……
能吃遍好菜,嘗盡美酒,豪花大錢才是真理。
房間清理好,灑點花露水,香噴噴。夏天有電扇,冬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