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趕忙登記結婚。
‐‐不可能。
當時情勢不妙。一個中國女孩怎會「透過」嫁給外國男孩?國家不允許這樣的事。結婚證明沒辦成,於峰的簽證到期了。同居而不婚,早已招人話柄,還懷了孩子,男的被迫回印度尼西亞去,女的理應馬上進行人工流產,打掉胎兒,此事當作從未發生過。
沒有錢,沒有助力,沒有任何支援。於峰萬般不情願被送走了。回國後,二人從此永別。
張萌堅持把孩子生下來。
這是一個私生女。
她為她改名「小歡」。
非婚生子,受盡白眼凌辱。張萌雖是護士,有專業知識,有工作經驗,但萬劫不復地,被編派去做低下的清潔工作、收拾屍體、侍候脾氣暴躁的老病號、照顧無望病人的嘔吐和大小便……
張萌的寡母鬱鬱而終。張萌的女兒面對同學和家長百般瞧不起。
開會、批 鬥、檢 討、寫報告、開會、批 鬥、檢 討、寫報告……
一個五十來歲中風的病人,康復中冷眼旁觀,對張萌十分同情‐‐這決非愛情。但不到三十,已歷盡風霜雨雪的張萌,只寄望有片瓦遮頭,好好撫育小歡成長,孩子得有個「爸爸」。
「二婚頭」,女兒便是「拖油瓶」。再不體面,勝過終生非婚私生吧。
當秦楠可以勉強行動時,領了年輕廿多年的張萌去作再婚登記。
「這不能給辦證明。」組織強調:「張萌有個女兒,她當年跟外國男人已有『婚姻關係』了。」
「可當年不給辦結婚證明呀。」張萌忍辱負重:「現在跟秦楠,是名正言順的再婚。」
「第一回都不正式,第二回又怎麼給辦?」
拖拖拉拉,阻阻撓撓,沒人肯承擔責任,解決問題。
張萌只能委屈地填上:
「同居」。
小歡由「張小歡」,給改成「秦小歡」‐‐她永遠不可能喚「於峰小歡」。
同居後,張萌仍是個衣不解帶夙夜匪懈的護士,不過她只侍候一個病人,而且沒有薪水。秦楠仗她照料,待她不薄‐‐這決非愛情,她心知肚明。
四十年過去……
秦楠去世了。
小歡也嫁人了。
張萌孑然一身。她守住秦楠遺下的房子,好歹有片瓦遮頭。六十出頭的女人,眼睛昏花,易倦,心灰。
睡到半夜兩點多,怕靜,開了電視,回放白天的新聞節目。
她倒了杯開水。
電視畫面有個老頭,拎著一張照片。
看真點:‐‐
一雙中長的辮子,七分臉,眼神投向遠方的一些什麼,充滿希望和生機。端莊淺笑卻掩不住神秘的甜蜜……
那是廿一歲時花樣年華的自己!
四十年前全國少女的「經典」造型,今天看來當然像個夢。
張萌赫見照片,如著雷殛。為什麼自己早已忘卻的舊照,會在午夜回放的電視節目中出現?
手中開水潑瀉了。雙腿發軟頭皮發麻。無法站得穩,跌坐椅上,迷茫而心痛,恨……
以為看錯。
以為是小歡‐‐可是女兒也四十了。女兒長得像自己,卻從來不曾如此笑過。小歡似乎不大懂得笑。她問張萌:
「媽,你為什麼給我改一個一聽便知不快樂的名兒?小歡小歡,我的歡樂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