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寸的比34英寸的來得貴,雖然品牌效能是相同的,前者的材料成本比後者的來得低。這樣的現象,成本決定論與勞動價值論是解釋不了的,而競爭決定論卻可以大顯身手。只要前者的需求競爭相對供應競爭的激烈程度更高,前者的價格將大於後者,而不管前者的成本是否比後者的小。
又比如10多年前,我們單位招了兩位員工,一位是大學生,一位是高中生。幾年後,後者的職務與工資遠比前者的高,雖然從學習成本角度看,前者的成本比較高。決定員工的收入與報酬的關鍵因素是個人為企業做出的貢獻與帶來的產值,而不是成本投入,不是說博士生的工資一定要高於小學生。現實中,小學生的收入水平比博士生高的,也大量存在。我的小學同學中,收入遠比我高的還是很多的,雖然他們許多人只有初中畢業文憑,而我是大學畢業,學習投入成本比他們高。
從競爭角度看,因為觀看姚明的人多,所以他的廣告收入高;因為非典時期醋的效用增加,導致醋的需求增加,所以醋的價格上升。一切便都順理成章了。
如果從勞動價值論或者成本決定論角度看,斷碼缺碼的服裝與尺碼齊全的服裝,勞動時間與生產成本應該是相同的,則價格也應該相同。而我們觀察到的現實情況是,斷碼缺碼的服裝往往會作削價處理。從供求競爭的角度看,斷碼缺碼的服裝一般是賣過一段時間後的服裝,一般說來,款式與設計往往不會太時尚,不太可能是剛剛流行與上市的新品,而且斷碼缺碼的服裝往往是消費者挑剩下的,這幾個方面都說明這些服裝在消費者心目中的評價比較低,買方競爭不太激烈,所以斷碼缺碼類的服裝往往會作削價處理,雖然這類服裝的勞動時間與生產成本與尺碼齊全時是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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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商家在節假日打折大促銷
“全館累計購物滿888元,即可獨享三重大禮”,“流行服飾買200送100、買300送200”,“活動期間購買女鞋一雙立減100元”……日常生活中,諸如此類的打折促銷活動,屢見屢聞,司空見慣,而且往往出現在節假日。一般說來,節假日逛街的人氣激增,各大商場往往生意火爆。既然生意紅火,商家就有機會乘“火”打劫,順勢漲價。比如節假日期間的餐飲就往往比平時貴,特別是年夜飯,出現99999元之類的天價已不是什麼新聞。但有些商家卻很奇怪,他們偏偏選擇在節假日打折大促銷,這又是為什麼?
有逛街經驗的朋友會知道,參與節假日打折大促銷的,並非全部商品,常常是以服裝和鞋帽為主打。餐飲不用說,節假日漲價還來不及呢,肯定不願意參與打折讓利。諸如化妝品、文體用品、藥品之類,在打折的行列中,也往往難覓身影。
另外,諸如“買200送100”、“買300送200”之類的手法,“看上去很美”,好像挺優惠,其實並非如此。我們可以用以下公式粗略計算一下:實際消費金額/(實際消費金額+返券金額)=折扣率。以“買200送100”為例,如果正好買200元的東西,則200/(200+100)≈,消費者大約享受了折的優惠。以此類推,“買300元送200元”實際大約是6折。並不是像一般人想的,“買200送100”,好像享受了5折優惠,其實只打了折而已。
說完打折內容與打折價格後,回頭解釋為什麼商家喜歡在節假日打折大促銷。像衣服、鞋帽之類的商品往往具有季節性,同樣一件春裝與冬裝,在不同季節,對消費者效用極為不同。正如同樣一條魚,早上生猛鮮活,傍晚無精打采,早晚效用不同。服裝鞋帽因季節變動效用下降,賣價當然也得水降船低。商家所謂的打折優惠無非是商品效用下降,價格下跌的同義詞。君不見在新裝上市那會兒,商家就很少打折優惠,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