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部分(第1/4 頁)
果報呢?成了佛以後依然不免。釋迦牟尼佛在世,示現三個月馬麥之報,成了佛還要受果報。不過成佛受果報或者已經證得阿羅漢以上的果位受果報,與我們受果報不同——我們受果報感受到苦,而他們受果報沒有這個感受。為什麼沒有感受呢?他對於前因後果都明白。
舉個例子來講,我們不曉得因果報應,我們今天身上帶的錢財被人偷了,心裡很難過、很煩惱,這就是苦受。佛菩薩受果報,知道這是自己前世造作偷他的因,今天被他偷回去了,還他的債,沒有事了,心裡有樂受,沒有苦受;一報還一報,清清楚楚。所以說,悟了以後,只有還債不再欠債;還一筆,心裡就舒服一層,他越來越自在,心地確實是清淨平等覺。
我們凡夫迷惑顛倒,一面還債一面又欠債;欠的比還的更多,永遠還不盡,苦不堪言。這是舉個比喻來說,所以說“報盡方休”。“報盡”就是還完了,但是真正講到“休”,那是要般若智慧現前才辦得到,換句話說,自己不會再造業了。
古德講,“隨緣消舊業,莫再造新殃”;隨緣消業,消業就是還債,不再欠債了。心地真正到清淨,一塵不染,這個時候,只有還債。隨緣跟攀緣不同,“隨緣”是菩薩行,“攀緣”是凡夫行。隨緣就是普賢菩薩所講的“恆順眾生”,“恆”就是永遠是這個樣子。永遠都是順著眾生,這才能消得了業;你不能隨順,就動心了,動心就造業,所以要想不造業,就學著隨緣不要攀緣。我們想做善事,但是攀緣做善事好不好呢?古人告訴我們“好事不如無事”。無事,心地是清淨的;你在做好事,心是不清淨的。可見我們真想要做到心地清淨,唯一的辦法,要隨緣不執著,才能辦得到。
“眾生障重欲深,昧卻本明”,“障”是業障,業障太重了,慾望太多了,所以本性裡的智慧光明失掉了。“逐妄造孽紛紛擾擾,無時無處不在迷境。處火坑而不覺,遇怨對而不知”,“火坑”是指三界,三界六道就是火坑,如《法華經》所說的三界火宅,那有安穩處呢?“遇怨對而不知”,誤將怨家對頭當做親人。
“千秋長夜萬劫沉淪,可憐亦可悲已”,這是說眾生相;不但指現前人道,還包括諸天在內的六道眾生都是這個樣子。所以因果報應是一切事實的現象,作用非常廣大。對中、下程度人,講因果報應的道理,容易體會,容易接受。
則必畏惡果而斷惡因。修善因而冀善果。善惡不出身口意三。既知因果。自可防護身口。洗心滌慮。雖在暗室屋漏之中。常如面對帝天。不敢稍萌匪鄙之心。以自幹罪戾也已。
我們讀了這一段文字,知道修道先決的條件,要深信因果,才肯認真修行;如果撥無因果,根本就不相信因果報應,那就沒有辦法了。有一些人,講高深的理論他不懂,不能接受,他以為那是佛菩薩的事情,凡夫辦不到。那麼講淺一點的呢,因果報應他又不相信,他以為是神話。這樣的人佛菩薩也沒有法子度他,在佛經裡,稱為“一闡提”;“一闡提”就是沒有善根的人。
如果你不想得惡果報。那麼你必須先斷惡因;不造惡因,當然就不遭受惡的果報。試問那一個人不希望好的果報呢?好的果報從那裡來?由善因來。可見得我們要想離開不好的果報,得到如意的果報,就必須要懂得斷惡修善才能獲得。斷惡修善的重點在身、口、意三業、因為造善、造惡,都離不開身、口、意三業。
尤注說:“身口意三業,簡言之,各各都能為十善業及相反之十不善業,詳大乘戒律中之《十善業道經》。”這裡舉出修行的綱領。眾生身、口、意種種造作無量無邊,佛將我們身、口、意的造作,歸納為十大綱領。所謂身三、口四、意三,稱之為十善業道。“身三”是身體的造作,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這是身的三善業;“口四”是言論四種造作,不妄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