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不留後患的解決辦法(第1/3 頁)
文靜端起陶瓷茶杯喝了口水說:「這個程豐是八中校長程斌的堂弟,原本是市鍋爐廠的生產科科長,去年下崗後聽朋友說放高利貸來錢快,就在親戚里借了十萬塊錢,幹起了這營生,聽他說,給雨朦這一筆錢還是第一單買賣。 ? 」
「按這樣說證據確鑿,是不是能判個七八年?」於駿問道,孫雨朦緊張的握著他的手看著文靜。
「誰說的?」文靜抬起眼皮子反問。
於駿和孫雨朦同時抬手往辦公桌對面的警察一指。
「讓你好好學《刑法》吧?上回考試都沒過!這放高利貸不算違法,但是出國家規定利息的部分就不受國家保護,誰跟你說能判刑的?」文靜蹙眉說。
於駿鄙視的看了那名警察一眼,那人慚愧的低下頭。
「除非是在放貸的過程中有產生觸犯刑法的行為,例如故意傷害、非法禁錮等……」
「那他有嗎?」於駿問道。
「那你該問雨朦。」文靜朝孫雨朦抬了抬下巴說。
孫雨朦歪著臉蛋想了半天,才說:「恐嚇算不算?」
「算是算,不過恐嚇一般交罰金就沒事了,」文靜說,「你再想想?」
那考試沒過關的警察一寒,知道這迴文大隊長是想要下狠手了。
「還有故意傷害啊,他們想砸了我的網咖。」於駿摸著下巴說,「就是沒成功。」
「那算未遂,就算是故意傷害也只能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再想想。」文靜喝了口水就起身說:「我再進去看看。」
「那些人催債的時候有沒有動手動腳的?」於駿看著孫雨朦問道。
「沒有!」孫雨朦想了想,搖頭說。
「真沒有?再想想,其實可以說有的。」於駿嘿笑著說。
「誹謗罪是觸犯刑法的。」警察提醒道。
「你不是考試沒考過嗎?」於駿愕然問道。
「就記得這條了。」警察嘿嘿的笑。
於駿和孫雨朦在外頭挖空心思的給程豐一夥安排罪名,坐了大約半小時,突然裡頭傳來一陣哭聲,就看文靜走出來把帽子往桌上一扔說:「沒勁,我還沒說什麼,就哭起來了。」
「誰哭了?」於駿湊上去問道。
文靜張開手把於駿的臉推開:「王小山。」
「……王小山是誰?衣服上破沒破洞?」於駿又問。
「你一說我還想起來了,衣服上真就破了一個洞。」文靜回憶了一下後說。
「是他啊。」於駿想到之前破洞那囂張的模樣,想不到心理素質這麼差,就狠狠的鄙夷了一番。
「文姐,我真想不到了。」孫雨朦問,「那還能不能判他們呢?」
她對程豐這夥人沒多大的感覺,朱老師動手術的錢是他們給出的,雖說是高利貸,可還是多活了一段時間,後來催債的時候雖說嘴巴有點不乾淨,還真就沒動手動腳的胡來。
「判怕是不能判了,最多按擾亂社會治安關個十五天。」文靜搖頭說。
「那錢還要還?十五萬?」於駿問道。
「我頭先不是說出的部分不受國家保護嗎?你就還他五萬好了,剩下些零頭讓他給你抹了。」文靜說道。
「那我再隔兩個月再還……」於駿嘻笑著說。
「你還是趁早還了吧,我聽程豐說他們原說等到三月底再收這筆帳的,後來說是在郊區那準備蓋個作坊,幫嶺東那面的幹些粗加工,差了本錢,才急著收。其實啊,下崗工人,也不容易吶……」文靜說著就看於駿睜大眼看著自己,問道:「我臉上有花嗎?」
「你臉上沒花,只是這種感性的話從文姐口中說出來,我都不敢相信。」於駿笑著說。
文靜抬手就給他腦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