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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安靜到讓要走另一邊通道的人都忍不住投來點同情的目光。
夫妻之間到底要經歷多少才能走到這一步?
林舒眉笑笑:「其實我連當初來領證的場景都不太記得了。」
不用說,陸潛應該也好不到哪兒去。
過了這麼多年,就算他沒有失憶,這樣只來過一次的地方,完成使命就行,不需要戀棧,應該也留不下什麼印象了。
陸潛什麼都沒說,默默地在表格上籤下自己的名字。
「行了,下個月再來拿證吧。」
工作人員的話讓兩人一陣懵。
「下個月?不是當場就可以拿的嗎?」
工作人員指著背後的規章制度:「現在我們正試點離婚冷靜期,離婚證一般都在首次登記後一個月才取。」
這什麼鬼!舒眉說:「不是……我現在很冷靜,用不著再另外來一個月的時間冷靜!」
「不好意思啊,這是我們現在的規定。」
「什麼規定啊,你們怎麼不設個結婚冷靜期呢?」
看她情緒激動,陸潛只得勸她:「舒眉,你冷靜點……」
「我都冷靜好幾年了,這臨門一腳領證了還讓我冷靜?你們這太不合理了,要是有人家暴,好不容易來離婚又被你們勸回去了,這中間又捱打甚至出了人命誰負責啊?」
「按照規定,存在嚴重家庭暴力的夫妻是可以不適用這一個月冷靜期的,那請問你丈夫是對你有暴力行為嗎?」
「……那倒沒有。」
「有沒有言語威脅?或者其他事實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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