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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意外中,他覺醒了一部份上輩子的記憶。
在他不多的記憶中,只有一些零零碎認的片斷,但他還是在那些零碎的片斷中理出了頭緒,知道了他有著一個很要好的朋友——白知非。
白知非不僅告訴他自己那段堪稱離奇的身世,他還知道了對方身上流著的極其特殊的rhnull血型。
在一次危險中為了保命,他將那個總喜歡用後背對著他的蠢貨推了出去,逃跑時他卻還是失敗了,在徹底絕望的那刻,他見到了一個帶隊的男人。
他清楚的記得白知非說過,他哥哥手臂上有一道疤,是他造成的,而當時發現帶隊的那個男人身上出現同樣的疤時,抱著死馬當活馬醫的打算,他瘋了式的衝著那個人發出求救,然後,他賭對了。
白知非覺得自己大概就是小說中的主角,甚至連老天爺都一直在幫他,不然那麼多的記憶,為什麼他唯一記起來的偏偏是這段最重要能改變他人生的,他記得那些話,更記得白朗的長相。
不然為什麼在記起那段記憶後,體內的血液就在時間的洗禮下,一點點變異成了rhnull血型,甚至能這麼巧合的與白朗的dna相融。
不然他為什麼又得知記憶中那個除了一張臉外,就一無事處,又蠢又傻又天真的『真貨』,竟然在本市的孤兒院內。
不過一個很簡單的局,就讓那個蠢貨失了憶了,就在信奉斬草除根的他第二次想出手弄死對方時,他卻突然開始生病,嚴重的凝血功能障礙,原因不明。
哪怕那一刻,他都覺得老天還給了他活著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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