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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o;書琴,中午一起吃飯嗎?&rdo;我忽然問。
&ldo;可以,不過只能到附近隨便吃點,因為下午還要加班。你晚上還回局裡嗎?&rdo;
&ldo;估計法醫和鑑證組沒那麼快出報告,我晚上可能再過來。我希望今晚能把蘇慧珍出事現場的相片和基本資料拿回家。&rdo;
&ldo;你晚上回家還要查案啊?&rdo;書琴說。
&ldo;沒有你說的那麼誇張,我只是有空的時候翻翻資料,看看自己有沒有遺漏什麼重要的線索。&rdo;
&ldo;但是這樣也是很累的啊。博士,你應該好好休息了,我覺得你這幾天都瘦了。&rdo;
&ldo;你觀察得那麼細緻啊?哈哈。&rdo;其實我最近吃得不少,只是怎麼吃都不胖。
&ldo;沒有,只是感覺。&rdo;書琴說完低下了頭。我也轉向窗戶看著外面的雨滴。
&ldo;現在去吃飯嗎?&rdo;說完我看了看掛在辦公室的鐘,已經接近十二點了。
&ldo;呃,&rdo;書琴想了一會說,&ldo;可以,但是我要先把資料列印好交給各個部門,你要等一下下哦。&rdo;說完俏皮地笑了笑。
&ldo;行,我就在這等你。&rdo;我也笑了一下。
雨開始越下越大,我將耳機插入手機中,調成隨機播放狀態。透過窗戶向外望,我的視線開始變得模糊。回想起羅琳出事的那天,我的心情也像今天這樣‐‐空虛之中帶著些許厭煩和無奈。我喜歡聽音樂,喜歡藝術。我覺得心理學不僅僅是一門科學,更是一種藝術。當對它的認知上升到一定程度以後,它就會抽象得只有我自己才能感受到。在旁人眼中我有著難以理解的思維,但是我自己卻覺得事物之間錯綜複雜的聯絡都清晰可見。這就像藝術家筆下的抽象畫,只有達成共識的人才懂得欣賞。
另一方面,如果兇手將自己的犯罪過程稱為一種藝術,那麼他一定是個瘋狂的人。有人說瘋子與天才只有一線之差,只是動機不同而已。說他瘋狂並不是指他殺人的行為,而是指他將殺人稱為藝術,一旦他的心理上升到這種&ldo;高度&rdo;,那麼他將離不開以殺人為樂的生活。單單就這點而言,被他稱為藝術的殺人行為要比所有精神病症都更加駭人。
這兩種殺人方式都來自自我需求,精神病患者在殺人時追求的是受到認可的需求,是一種病態;倘若稱殺人為藝術,則是出於自我滿足的需求。
假設兩人都被同一個兇手所殺害,就可以解釋他們為何都死於同一種殺人手法之下。但是這裡存在一個明顯的矛盾:為何羅琳的屍體會出現在警察局門前,而蘇慧珍的屍體卻拋棄在荒無人煙的廢車場呢?如果真像老李所說,是瘋子江瀚做的,他為什麼不用相同手法來強化自己的特徵?
不,事情並不是一般人所想的那麼簡單。並不是兇手想讓人發現羅琳的死,而不想讓人發現蘇慧珍的死。如果真是這樣,是什麼導致他不想讓人發現蘇慧珍的死呢?既然不想讓大家知道蘇慧珍已死,那就可以斷言兇手不想讓大家知道人是自己殺的,但是為什麼要用江瀚標誌性的勒死手法呢?不對,既然從蘇慧珍失蹤開始兇手就已經暴露出種種跡象表明蘇慧珍的死是必然,兇手又為何不想讓警方那麼快發現屍體呢?如果從這點來分析,就只能說明陳龍的死是意外,他並不在兇手的計劃範圍內!如果羅琳先死,其次是蘇慧珍,最後是陳龍。這樣的排列到底有什麼不協調的地方呢?這樣是不是影響了兇手的殺人計劃呢?
突然有人拍了一下我的肩膀,嚇了我一跳,回頭發現原來是書琴。估計是我耳機開得太大聲,沒有聽見她叫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