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部分(第2/5 頁)
李委員敖:可是,高等法院沒有這個權力,而你們要求高等法院不要公佈判決書,判決以後,你們有沒有拿到判決書?
王副局長進旺:沒有。
李委員敖:你們有沒有看到此判決書?
王副局長進旺:地方法院的判決書有,高等法院的判決書則沒有看到。
李委員敖:你們沒有看到高等法院的判決書,可是,你們可以要求高等法院不得公佈此判決書?
王副局長進旺:這不是我們要求,因為高等法院……
李委員敖:我已經查出來了,希望你不要講謊話。
王副局長進旺:是不是機密審判,最後是由高等法院決定,高等法院認為此案必須機密審判……
李委員敖:可是你們表示了意見。
王副局長進旺:我們應該是會有表示意見,希望能機密審判。
李委員敖:你們要求不公佈判決書的目的是要掩飾什麼?
王副局長進旺:其中一部分當然是牽涉到“國家安全”。
李委員敖:你們就是在“國家安全”一詞之下出了多少的紕漏,最後我們在清查紕漏的過程中,你們還要掩護,這樣對嗎?
王副局長進旺:因為法官獨立審判……
李委員敖:你們賴給法官,經過本席的調查,發現法官還賴給你們,因為依法,判決書不能不公佈,所以,這個問題涉及了法官的瀆職罪,為枉法裁判罪以外另一個罪,怎麼可以不公佈判決書?他們說是“國安局”通知他們的,你們“國安局”為何要做這件事?你們想要掩飾什麼?想掩護誰?掩護劉泰英嗎?
王副局長進旺:沒有,劉泰英的部分現在還在審理中。這部分凡有涉及刑事……
李委員敖:請問,你們可否安排時間讓我們去參觀你們的“臺灣綜合研究院”第四所?
王副局長進旺:目前這不是由我們管理。
李委員敖:可是根據劉冠軍所公佈的密件,你們是要控制“臺綜院”的股東,如此才能保護你們的產權。如果你們不能帶我們去看“臺綜院”的第四所,證明方才李文忠委員所說的。如果它是你們的外圍組織,我們就可去參觀。它到底是不是你們的外圍組織?Yes or no?
王副局長進旺:它確實是本局委託研究的物件,但是,現在已經停止運作。
李委員敖:研究物件也包括研究蓋房子嗎?
王副局長進旺:不是,“臺綜院”確實是本局委託研究物件,但是,目前已經停止運作。
李委員敖:可是,你們承認他們拿了億去買房子這個事實嗎?這就在徐炳強判決書中,你們幫忙掩護這些事情,可以嗎?請問,你願不願意在“立法院”的秘密會議中,把這個判決書提供給“立法委員”研究?
王副局長進旺:這不是我們的權責。
李委員敖:你們可以行文法院不要公佈此判決書,你們有此權責嗎?
王副局長進旺:當然最後還是要由法官判斷。
李委員敖:當然,你們可以卸得一乾二淨。最後一個問題,請你們以書面答覆本席,你們在1995年到1999年的預算中,有沒有關於1000萬美金的出賬?
王副局長進旺:這我不清楚。
李委員敖:請你們書面答覆本席。
王副局長進旺:好。
李委員敖:主席,請“國安局”以書面答覆本席。
主席:好。
txt小說上傳分享
還是檔案被銷燬了?
2005年5月12日,我在“國防委員會”質詢“國家安全域性”局長薛石民上將,記錄如下:
李委員敖: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