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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也要娶那個女秘書和我離婚!我就知道你是個沒良心的!你的心肝女秘書出國了,走了,你怎麼不跟著一起走啊,你走啊!」
……
陶知行知道是自己對不起妻子。
他們是一個村的,兩家都窮得叮噹響。
妻子孟秋華比他大兩歲,但讀書晚,和他一個班,學習成績比他還好些。
但為了能讓他讀上書,妻子輟學到了城裡的工廠打工。
皮鞋廠。
給皮鞋粘水鑽。
一雙鞋一百多顆水鑽,兩毛錢,需要目不轉睛的粘十五分鐘。
為了供他讀書,妻子每天要工作十八個小時。
他靠著妻子掙的錢考上了名牌大學,畢業被分配到一家國企做職員。
那時候他年輕氣盛才工作了半年就和部門領導生了嫌隙,大吵一架後憤而辭職,拿著妻子的積蓄下海經商。
做起了倒賣女裝的生意。
妻子能吃苦,口才比他好,進貨、銷售一類的髒活累活都歸她做,他則負責管理帳目和選款的輕鬆事兒。
可以說行知貿易的第一桶金是靠妻子的血汗賺來的,他一輩子都記得。
後來生意越做越大,他和妻子兩人的小作坊搖身一變成為了擁有幾十人員工的大公司,公司開始正規化,每一塊也都有專人負責。
他開始頻繁出入飯局酒會,妻子不適應公司的改變回歸家庭照顧他的父母,閒暇時遛狗打麻將,不在過問公司的事。
然後他招了一個女秘書,女秘書腹有詩書氣質華,能陪他出入酒會也能陪他熬夜加班解決一系列公司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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