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安明燦,要當老闆嘛!(求追讀、投資和打賞)(第2/2 頁)
所以,李在華排除了私生飯報信的可能性。
那麼只剩下一種可能,韓孝周身邊有人主動提供訊息給安明燦。
噼裡啪啦,李在華把自己的推測說了一遍。
安明燦聽完後,苦笑一聲道:“李檢察官,您不去當偵探真是可惜了。不錯,讓我跟蹤偷拍的,正是韓小姐的經紀人,至於原因對方沒說,但無非那幾個理由.......”
話音落下,李在華若有所思的點點頭,韓孝周目前的經紀公司,確實是一個麻煩。
半島當紅明星最怕爆出緋聞,一旦出現,就會遭到廣告商的解約,賠償大量違約金。
這是寫在合同條款裡的,經紀公司阻止藝人戀愛不奇怪,公司也怕鬧出緋聞,惹出大麻煩。
不過,遇到這種事情,正常情況下,經紀人得知後,一般會先跟藝人談談。
而韓孝周的經紀人,則是得到訊息後,直接派人跟蹤偷拍,顯然有著不為人知的目的。
如今經紀公司已經成了韓孝周的束縛。
看來要給韓孝周找一家更好的經紀公司,或者乾脆自己當老闆。
組建類似前世地球國內的工作室,掛靠在某家娛樂公司名下,自負盈虧,每年上繳一定的利潤。
想到這裡,李在華瞬間做出決定,旋即又道:“安明燦,作為記者,你一個月能拿多少工資”
安明燦皺了皺眉頭,感覺有些莫名其妙,但還是老老實實的回答。
“正常收入兩百五十萬,再加上一些灰色收入大概四百萬左右。如果能碰上大新聞,可以高價販賣給對方,公開價格一般在三千萬,到一億之間。
“當然,這樣的收入要上繳給公司一部分,我們cys娛樂百分之五十......”
說著說著,安明燦突然破口大罵:“這幫狗孃養的老闆,我們拼死拼活,還得上繳百分之五十,簡直欺人太甚。”
言畢,他端起咖啡杯,咕咚咕咚將咖啡灌進肚子裡,似乎咖啡承載著對老闆的怨恨。
事實上,安明燦的收入相比一般人已經很高了,可世人從來不知足,同樣讓人們奮鬥也正是原罪之一的貪婪。
這時,李在華開口道:“有沒有興趣,當你自己嘴裡狗孃養的老闆.......”
此話一出,安明燦驟然愣住,用不可置信的目光看向對面比自己年輕許多的檢察官。
“李檢察官,你沒開玩笑吧”
李在華神色認真,目光淡然的望著安明燦,反問一句:“你說呢!”
兩人沒談太久。
因為,現在不是時候,李在華和安明燦互換手機號碼,約在後天晚上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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