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禁止對社長做過分的事(第2/2 頁)
人,然後用某種教訓的語氣跟他說話,不知道的人還以為他倆有娃娃親呢。
雲疏淺沒有接他的話,繼續說著自己決定好的事:
“首先,光是成立社團還是不夠的,社團就要有社規,第一條就是禁止對社長做出過分的事。”
“……這是哪門子的社規,你確定要寫到社團綱領上去?”
“當然不會,這是專門給你定的,你自己知道就好了。”
宋嘉木欲言又止,止言又欲,請問社團霸凌,可以申請法律援助嗎?
“第二條,為保證社員間的隱私,除社員主動告知作品外,任何人不得打探別人的作品。”
“……”
好吧,這一條還是挺正確的,尤其對招新這件事來說,否則可能有不少想要加入社團,但是卻礙於作品不方便透露的人望而卻步。
“我有問題。”
“作為普通社員,你暫時還沒有參與制訂社規的權力。”
“……我就想問問,第一條裡關於‘禁止對社長做出過分的事’,什麼樣的事才叫過分的事?”
“比如撓社長癢癢肉、頂撞社長。”
“那你不也掐我了?”
“請注意措辭!我那是正當防衛!”
“我要申請民主仲裁。”
“你確定?”
雲疏淺忽地放鬆下來,好似勝券在握一樣,點了點頭道:“那我便請李阿姨來判定一下這算不算過分的事吧……”
“……我態度有問題。”
宋嘉木連忙認慫,開玩笑,她真跑到老媽那去告狀,還有他好果子吃?
老媽對她那麼好,以至於宋嘉木一度懷疑她才是親生的,兩家人抱錯了孩子。
弄好了宣傳單,雲疏淺又帶著宋嘉木去了一趟校會活管部,從那裡借了一頂帳篷出來。
沒有其他男生幫忙,搬帳篷的苦差事自然落到宋嘉木的頭上了。
好在雲疏淺也沒空著手,只是她加起來才多少力氣啊。
倒也不是完全沒作用,宋嘉木時不時回頭看看她,便從悲憤中獲取到了力量,呼哧呼哧地把帳篷搬到指定地點去了。
“就這兒吧,雖然位置差了點,但也算有個據點了。”
“不行了,我要休息一下……”
宋嘉木坐在石墩上,額頭也冒汗了,這破帳篷還挺重,四十多斤。
回頭看看,雲疏淺正從包包裡掏著什麼,然後走過來攤開掌心——
“喏,請你吃糖。”
看來社長也不是完全沒良心……
宋嘉木去接她手心裡的糖,包裝看起來還挺眼熟……
“……雲疏淺,你就請我吃我給你的糖?”
真是廁所裡跳高,過糞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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