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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心情一直很平穩,才能穩定人類的形態。
簡單來說,半妖要時刻學會像一個機器一樣思考,將自己偽裝成一個合格的人類,才是最安全的。
刀疤臉之所以敢如此對秦朗,正是因為他知道秦朗是半妖,他認識秦朗,秦朗也認識他,兩個人小時候就有點矛盾。小時候,他總帶人去欺負秦朗,有一天秦朗急急忙忙地從火車站往家裡趕,他帶人把秦朗揍了一頓後,在沒人的機械廠把秦朗關了半天。
結果就這半天的功夫,秦朗那個妹妹發燒成了啞巴,秦朗後來半夜來偷襲他,將他揍得半死不活。
秦朗失血過多暈了過去,醒過來時正在醫院裡。小地方的醫院,房間小得很,十幾平米的病房裡放了三張病床,床單皺巴巴的,消毒水的味道混雜著黴味。
半妖因為混雜著妖族的血統,恢復能力比人類要強得多。
秦朗現在心裡著急找阮可可,妖的發請期會持續1-2周,兔子的情況比較特殊,一般它們的發請期比平均的發請期只多不少。
他掙扎著站起來,穿上鞋,麻藥的勁兒還沒過,他走路一瘸一拐的。
周照然帶著醫生進來,兩個人要來扶他,秦朗推開他們,從裝著藥物和手術用具的推車上搶了一把手術刀,握著往外走。
他走路姿勢並不平穩,步伐卻非常快速,周照然沒跟上,醫生大喊著讓保安過來。
周照然剛追到醫院門口,就不見了秦朗的蹤影。
媽的,這麼大個人,能躲哪兒去?他本來就不怎麼待見那個兔兒爺,只是看著秦朗喜歡,就沒發表什麼意見。
要他說,雲冉冉哪點比不上那隻兔兒爺了?人家學歷高,人又長得好看,還對秦朗死心塌地,那隻兔兒爺看著就傻呆呆的,一受點驚嚇就只會躲。
刀疤臉正嘚瑟呢,他把阮可可給帶到自己家裡,打算自己先爽爽再把兔子送給上頭的老闆。
聽說兔妖都很搔,身段好,會撒嬌,比女人還軟乎。
他讓其他人在外面守著,自己進了臥室。
臥室不大點地方,就鋪了一張雙人床,一張簡單的黑色櫃子,靠著窗戶的地方擺著一張塑膠摺疊餐桌,地板上橫七豎八躺著十幾個空了的啤酒瓶。
啤酒瓶底下是黏糊糊的酒漬,要幹不幹的樣子,有點噁心。
這樣小的一個臥室,照理說裡面有人的話,根本藏不住。
可是他抓回來的兔妖不見了。
刀疤臉掀開被子,被子裡是一堆脫下來的衣服,一隻白兔子從衣服堆裡跳到他肩膀上,用牙齒咬他耳朵。
“草!死兔子!”刀疤臉揪著兔耳朵,將兔子摔到牆角。
阮可可咬著牙沒吭聲,兔子的忍痛能力很強,但是兔子很容易感到疼痛。
刀疤臉拿了把刀,逼著兔子變回人形,阮可可搖了搖腦袋,刀疤臉一步步逼近。
陽光從窗戶照進來,阮可可扭頭看著窗戶,刺目的陽光讓他睜不開眼睛,他嘰了一聲,跳到窗臺上,用後腿站立,前腿立起來,脊背挺直,想要跳下去。
刀疤臉怒極反笑,譏諷地看他:“想跳下去?這可是七層樓的高度,七層樓你知道有多高嗎?二十多米,跳下去不死也是殘廢。乖兔子,來叔叔懷裡,叔叔給你吃胡蘿蔔。”
阮可可用前爪抹了抹眼淚,爪子上的白毛毛都溼了,他後腿顫抖,毛毛被風吹得亂晃。他後腿一蹬,朝外跳出去。
兔子把眼睛閉得很緊,想象著自己是在撲向一大堆胡蘿蔔,而不是從七層樓上跳下去,也不會摔得稀巴爛。
他的兩隻爪子抓著兩隻耳朵用力地矇住眼睛。結果——哎?
地是軟趴趴的?
不確定,阮可可用後腿試著去踩,“地”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