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 我的故事是不是很傳奇(第1/2 頁)
他將鉛華溫柔的放在床上,然後自己側躺在她的面前,將她緊緊地摟進懷裡。
鉛華的臉上泛起一抹紅暈,她感覺到陸盡的身體緊貼著她,彷彿要將她融入自己的身體裡。她抬頭看向陸盡,眼中滿是愛意與信賴。
在我十三歲那年,我被陸遠山送去了美國,美其名曰是國外鍍金,實際也是保護了我,畢竟在陸宅的一年陸強和他的母親變著法子想將我整死。
在美國的前兩年,由於年紀太小,陸遠山便派了家裡的管家水叔照顧我的衣食住行,讀的是當地的私人初中。
從小我雖沒上過幾天學,但由於我的阿媽被拐前是名教師,她一直教我學習,所以無論在曼谷還是在紐約我的成績一直不錯。這也是陸強為什麼恨我的原因之一。
那兩年其實我蠻混的,沒少和當地的黑人混混打架,小時候養父維卡一直教我練習泰拳,所以打起架來我又兇又狠。因為他知道即使我書讀得再好,回去了還是要進遠興社過著打打殺殺的生活,陸家畢竟是靠著這個發家致富的。
後來上了高中後,我可以住校,陸遠山便將水叔調了回去。
一個偶然的機會,我在曼哈頓第九街區救了醉酒的墨本科恩先生。當時他正被幾個混混圍著,正常情況下,以義父的身手,那幾人根本不夠打的。奈何對方人多,他又是醉酒狀態,他謹慎的只能後退。
說實話,當時我沒想救的,畢竟美國這種搶劫的事情實在太多了。但那天剛好是我阿媽的生日,救個人算是給她積點福吧。
就這樣,我和醉了酒的墨本科恩先生兩人聯手將混混打跑。
事後,我才知道原來他是當地有名的富商。正常情況,他的出行都是由保鏢護著的,恰巧當天是她已故妻子的生日,他想獨自一人不想被人打擾。
救了他之後,我拍了拍身上的灰就走了,沒跟他寒暄客氣半句話,在他看來,我也算挺有個性。
後來,他便派人在學校找到了我。第二次見到他時,他西裝筆挺的站在我的面前,問我當天為什麼救了之後什麼回報都不要。
我就實話實說告訴了他原因。
後來他就在曼哈頓最豪華的酒店單獨請我吃了頓飯。席間,他向我打聽了我阿媽的故事,當他知道我的阿媽和她已故愛人是同年同月同日生時,他便覺得這一定是上帝故意安排的。
更為巧合的是他的愛人是難產死掉的,懷的是個男孩。而我的阿媽生我其實也是歷經了萬般磨難。
“這個我知道。”鉛華輕聲說道,她輕輕握住了陸盡的手,手指在他的手背上輕輕摩挲,彷彿在安慰他不幸的過去。
陸盡看著她,嘴角勾起一抹微笑,“是啊,命運有時候真的很奇妙。或許,這就是我和義父之間的緣分吧。他冥冥之中認為我便是他那個沒有出生的孩子以另一個身份活在了這個世界上。”
飯後,他便毫不猶豫的問我願不願意認他為義父,我當時笑著回答他:好處呢?
他給出的理由很簡單:權利、金錢、地位,他所擁有的一切未來都是我的。
說實話,這麼誘惑的交換,不認就是傻子。
當然即使成為墨本集團的太子爺想擁有他的一切並沒有想象的那麼容易。義父對我的要求很高,第一、必須憑自己的本事考上美國qS排名前十的大學。畢竟這麼大的商業帝國不能交到智商平平的人身上。
第二、必須要以墨本僱傭兵的身份在戰場鍛鍊幾年,一個沒有實戰能力的男人如何能在商場上殺伐果決的作出判斷。
鉛華充滿好奇地問道:“那結果呢?”
我考上了麻省理工,只是大一那年我便放棄了學業去了中東戰場,在我看來,考上麻省已經能完全證明我的智商,接不接著往下學都無所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