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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去哪兒?」韓凜問。
[你去哪兒我就去哪兒,我是你的腿部掛件。]朝歌表示自己超乖巧。
「那我們去動物園吧。」韓凜說,「你最近不是在畫一個動物森林的插畫故事嗎?」
朝歌有固定的兒童繪本刊物的插畫工作,最近幾個月連載作者寫的是一個在森林裡的溫情小故事,朝歌已經畫了兩三個月的動物了。
[走走走,我想看熊貓和大鳥!好久沒去了。]朝歌拉著韓凜就往前走。
朝歌喜歡動物,特別是各種毛絨絨,他們戀愛初期約會最常去的地方之一,就是動物園。
他們市區裡就有一個市動物園,很大,慢慢走著能逛大半天,在郊區還有個野生動物園,更大,連著山,一早到山腳下往上爬,再爬下來,一天就沒了。
朝歌決定去市裡的動物園,因為市裡的動物園裡有四五隻熊貓,還有他們省最豪華,品種最齊全的鳥谷。
韓凜開車,路程不遠,他們花了點時間找停車位。
因為是週一,人比平時少很多,朝歌在自動售票機上買了兩張票,就拉著韓凜進園。
第一站去的就是朝歌最喜歡的熊貓館。
他們市有熊貓基地,就在動物園隔壁,這裡的幾隻熊貓都是在熊貓基地出生的,被這座城市的人看著長大,大家對他們的感情都很深。
[乖乖,他們好像又胖了。]朝歌趴在玻璃上看,熊貓這個點正在泡澡,天氣熱,展館裡還放著幾塊冰塊降溫。
「光吃不運動,和你一樣。」韓凜說,「臉盤子就像十五的月亮。」
朝歌頭也沒回,一腳踢韓凜小腿上,附贈國際手勢。
韓凜輕笑:「胖點好,捏起來舒服。」
朝歌這下回頭了:[再給你一次好好說話的機會,我的臉到底胖不胖。]
「不胖,就是肉肉的。」韓凜說,「你在家那麼辛苦,怎麼可能沒運動呢。」
朝歌鼻息哼氣:[算你識相。]
「看,啃竹子了。」韓凜指向熊貓。
朝歌立馬回頭觀賞。
朝歌喜歡熊貓並不是因為他們可愛,而是因為他覺得熊貓憨憨的,還會摳腳,特別像小時候住他們家不遠的一個胖叔叔。
那個叔叔每次幹完活回家,就喜歡坐在門檻上,一邊啃甘蔗,一邊摳腳。
大著肚子和笑眯眯的,和熊貓一模一樣。
那個叔叔經常給朝歌吃糖,還給他講數學題,人超好。
看了二十多分鐘,韓凜幫朝歌和熊貓一一合影,才帶著戀戀不捨的朝歌離開熊貓館,去往下一處目的地。
第26章 天天開心
逛了一上午,韓凜和朝歌直接在動物園裡的小吃店,點了幾份小吃當午飯。
動物園裡的食物味道普通價格還貴,朝歌一邊吃一邊對著韓凜做怪相,無聲吐槽,連連搖頭。
「下次來玩,還是你帶便當吧。」韓凜說。
朝歌點頭:[這個動物園除了動物,一無是處。]
「也不能這麼說。」韓凜把辣椒粉倒進炸土豆裡,「這兒風景不錯,挺閒適。」
[雖然我很喜歡胖達,但是我喜歡來這裡玩,是因為每次我來,都是你陪著我。]朝歌比劃,[換哪個動物園都一樣,重點是你。]
「哇,小朋友今天嘴巴抹了蜜。」韓凜說,「甜到我了。」
[走走走,看小鳥去。]朝歌臉紅紅,一段剖白說得心跳加速,恨不得埋進韓凜懷裡再也不要出來。
市公園的百鳥谷是特質的一個模擬山谷,從入口進入後,就彷彿置身山林,時不時就會有幾隻、甚至一群小鳥飛過。
百鳥谷很大,進去後有很多條線路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