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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樂心中冷笑,男人本性好色,什麼做不出來,自己那個好爹在她娘如此淫/威之下,還敢置外宅,柳承熙瞧著自己這木頭性子,又有什麼不敢的。
呵呵,對了,她爹的外宅,這事她現在還裝著糊塗呢!
她爹那外宅做的隱蔽,她要不是經過上一世的事,也不知道她爹除了她之外竟然還有兒女呢!
她爹從一開始就打著她二叔的名頭,這兄友弟恭的把戲玩了這許多,彷彿假戲成真了般,不那麼好容易揭穿的。
她暫時不想把這事告訴她娘,她娘若是出手,那肯定是單刀直入,未免太損名聲。
她娘那名聲本來就不好,又要雪上加霜了,她娘明明沒做什麼惡事,不過是養幾個男人。
這世間哪個男人不養幾個女人,這算得什麼。男人可以,憑什麼女人就不可以。
明明是同一件事,她娘就被說得那般不堪,男人們就叫風流美事了。
這世間,真是太多不公了。
她不急,賤人,賤著賤著就能把自己折騰死了,用不著髒她孃的手。
她暫時還不想置誰於死地,她現在要做的是挖坑打地基。
“他有什麼不敢的,律法又沒黑紙白字地不允許他娶小,我如何攔他……”
長樂輕飄飄的一句,看似很隨性的抱怨之言,聽到蕭華長公主耳朵裡,就變了一個滋味。
蕭華長公主是宮裡長大的嫡公主,最是懂得這律法宮規。
女子七賢七出,她雖從不尊從,但小的時候也和她母后一起念過,也親眼見著她父皇左一個妃右一個嬪地往後宮裡抬弄。
這世間,男子納妾是正統之言,做正房的要是攔了,那就是不賢,傳出去就被人一萬句話埋汰呢。
她如今能這樣高傲,還是因為身份擺在這裡,若是她女兒也有一個同她一般的身份,誰又能說出什麼呢?
別說柳承熙,換誰也不敢在娶了他女兒之後還敢納妾。
又想起歐子嘉那件事來,在長樂說出‘郡主’身份之後,歐子嘉還敢胡言亂語,還不是因為這大印朝的郡主太多,份量不重,不值得什麼嗎?
對,她要去朝堂,她要去給她女兒要個身份,要個比郡主還要高貴,可保一世榮華的身份。
作者有話要說: 本文就是個歡樂向的復仇文,謝絕考據,然後……嗯,下一章提一提大印朝的郡主和公主之分,哈哈,男主還要等兩章出來,本文就是歡樂,就是奇葩,就是寵。
☆、第9章 好雅
算起來‘郡主’這個封號,已經算是這一世女子所能封到數一數二的高爵位了,但大印朝的郡主卻是叫著好聽並不怎麼值錢的。
歐子嘉敢狗眼看人低,不是沒有道理。
這毛病根源是在印太/祖時就留下的。真論道起來,可有一番說法。
《大印律》規定,皇后所出公主為嫡公主,按親王爵。妃嬪所出公主為庶公主,按郡王論。親王嫡女可封郡主,親王庶女為縣主。世子及郡王嫡女封縣主,而以上所指為皇室,也就是說大印江家才可以封這樣的爵位,而臣子們僥倖封為異姓王,那也是另一套等爵。
按《大印律》所定,這郡主聽著挺風光的,可惜現實很打臉,自印太/祖開始,皇室後宮之爭就一直沒停下來過。
印太/祖推翻前朝打江山時,有兩位親兄弟幫忙左右,才得以周全,拿下這萬里河山的。
印太/祖起兵時,曾對立在滔滔洪河水邊的巨石起誓,若有朝一日成就帝業,必與同母兄弟皇帝輪流做,兄傳弟、非傳子。
這話在還看不到勝利曙光征戰江山時,可謂豪言壯語,倍感激奮人心,可真到手握皇權、坐穩江山時再提,換到誰怕也不好割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