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你這是什麼癖好?(第1/2 頁)
潘樂想著等阿姨忙完再去廚房搗鼓,於是上了二樓休息。
不多時,vx上傳來了一則訊息。
“潘律師,你在嗎?”
備註名為:羅芳女士(法援中心詢問過離婚)
潘樂瞧到這個名字便有幾分猜到這人來意了。
應該是諮詢法律問題的。
可此潘樂非潘樂,她現在業務不精,心裡又想著回到原來的世界,工作上的事基本是能糊弄就糊弄。
何況,法援上的案子大抵是沒有幾個錢的,也不一定能申請得了法律援助,屆時連律師費都不一定掏得出。
她正想著如何委婉回覆“在不在”的問題時,那邊緊接著傳來了一大段語音。
潘樂無奈,手偏偏控制不住點開語音條。
羅芳的聲音聽起來有些緊張。
“潘律師,是這樣的,我上次說我老公出去打工,兩年多沒聯絡過我,也沒轉過錢給我,整整消失了差不多三年,你跟我說老公失蹤兩年可以向法院提離婚,我忘了問一件事,就是老家的宅基地,還有房子田地是不是有我一份啊?”
潘樂下意識在腦海裡蒐羅法條,感情不合分居兩年以上或者一方失蹤兩年以上都可以提起離婚,這是毫無疑問的。
至於宅基地還有田地,在我國都屬於集體財產,並不屬於夫妻共有財產。
不過結婚之後,夫妻對於土地的經營管理所獲得的收益是可以作為共同財產分割的。
打比方說,夫妻在自家田地上種了十萬畝蔬菜出賣,那這收益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潘樂在腦海裡分析完,聊天框“嗖”地一下又進來了一條語音。
“對了,這一年我到海市打工,認識了一個男人……”
潘樂:“……”
羅芳的這半截話,說得比較委婉,說到中途又急忙住口,聽得出也是猶豫了好一會才決定對她說的。
潘樂合理猜測這個“男人”是她的相好。
事情瞭解到這,她已經心裡有數。
這案子過於麻煩。
大機率要回戶籍地起訴,分的財產也不多,估計就是一畝三分地的收益,更不用說羅女士來海市工作,田地應該都是父輩在耕種。
最後分的財產可能還沒請的律師費高,而且這其中還會有差旅費的產生。
她思考完,忍不住發了一條文字過去:“你可以自己準備材料到戶籍地法院起訴離婚。”
羅女士很快回復:“羅律師,請問是什麼材料?要怎麼準備?”
“最要緊的是拿到你丈夫的失蹤證明,可能是在村委會開,或者派出所,你多問問,拿到失蹤證明後,你可以自己寫起訴狀,或者請當地律師寫起訴狀到法院立案。”
最後一句,潘樂已經在委婉提示接下來就是收費專案了。
羅女士可能也領會到了,連忙說道:“謝謝潘律師,這麼晚麻煩你了。”
潘樂掃了一眼沒再回復。
她重新下樓溜進廚房,廚房裡空蕩無人,且被阿姨收拾得很乾淨,剛好適合她去做實驗。
她心情忐忑,又有幾分期待。
逛了一圈下來後,她拿起一個被洗過的精緻的搪瓷小白鍋裝水開火燒,等待水開的間隙,把螺螄粉裡的筍包拿出來。
臭雞蛋她一時沒有,也沒辦法弄到,只能將就著拿螺螄粉裡的配料湊數。
她沒嘗試過螺螄粉,但聞過,對於她來說,那是一種同樣可以刺激鼻子的氣味。
水很快開了,她將泡麵入鍋,同時敲雞蛋下去,在沸水的力量下,蛋白和蛋黃轉瞬間變了個色。
麵條舒展了,雞蛋熟了,她熄火。
接下來她就盯著一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