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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銘。」顧父在後面喊了一句。
顧銘握著門把手,低聲道:「寧伯雷是什麼人我不管,他是不是什麼太子爺的我也不管,我只能說,我會儘可能地不給你和恆瑞帶來麻煩。」
顧父激動道:「你什麼意思?還想跟他糾纏?!」
顧銘說:「爸,這筆帳沒算完。」
拉開房門,顧銘走了出去。
過往的一幕幕浮現在眼前,他剛追到他的火熱,他對他的百般依賴,他們躲在被窩裡一起看電影,激情戲的畫面惹得他滿臉通紅,顧銘總是頑劣地抱住他,強迫他看。
他在家裡收拾房間,他在外面工作,無時無刻不在想著他在身邊,每天總是儘早回來,想跟他糾纏,跟他耳鬢廝磨,嗅他身上淡淡的香味,直到大汗淋漓,他趴在他身上,紅著臉喘息。
身份啊?
確實,沒身份的時候更好玩一點,更好拿捏一點,更容易為所欲為一點,但是有身份也沒什麼不好。
起碼有身份,他就不用擔心分手後他會不會無家可歸,過得悲慘,會不會沒有朋友陪在身邊,述說怨念,會不會被別人輕易欺騙,三言兩語就要一生。
他希望他見過世面,越大越好,那種需要別人費盡心思,精力,也不一定願意的人上人的姿態,那種讓人覺得高不可攀,連玩弄也不敢,那讓人望而卻步,不搭上一條命不敢欺負的身份。
聽起來很棒啊。
顧銘為他開心,也為自己覺得開心,太容易得來的東西就沒趣了,太容易的兩情相悅似乎也經不住考驗,他希望他身邊圍滿了人才好,他喜歡那種踩著別人上位的感覺。
試問哪個男人不喜歡?那洶湧地挑戰。
顧銘大概是瘋了,在今天夜裡,被一句話衝擊。
與對方分手的時候,他一句「玩玩」就是理由,天道好輪迴,有人也對他用了同樣的理由,他被玩夠了?是嗎?小白兔變大灰狼了?
很不錯,他喜歡頂著小白兔的臉,藏著猛獸的心的小傢伙。
他第一次見他的時候,不就以為他是那樣的人嗎?雖然後來的相處裡發現,他那麼純情,那麼柔弱,略有一些失望,那現在就要改觀,重新燃起戰火了。
小白兔撞在了槍口上,大灰狼也承認,他已經弄不清楚自己喜歡的到底是人畜無害的兔子,還是張牙舞爪的野獸了。
都怪習慣,都怪喜歡。
他喜歡的大概只是寧鈺,不是哪一種性格的寧鈺,在他最喜歡他的時候,最適應他,習慣他的時候離開,那可是要命的事情。
三年了,他都習慣他在身邊了,不管別的,不論身份,他得在身邊。
兔子就養起來,溫柔以待,猛獸就關起來,雷厲風行,從此至終只有一件事不會被改變,就是他吃定了這隻出身高貴的兔子。
顧銘站在床邊,對面的落地窗緊緊關著,今天是沒兔子暖被窩的一夜。
他不覺得冷,反而渾身的血液都在發燙。
他打了一個電話出去,對方沒接,他很有耐心,一遍遍地撥打,直到對方輸給他的執著。
兔子沒出聲。
「寶貝,」顧銘抬起手,手上是一根銀色的在發光的手鍊,他轉了一圈手腕,欣賞著說:「你今天很辣。」
安靜了五六秒,熟悉的聲音才響起來,犀利諷道:「你也很舔。」
顧銘笑了聲,並不著急,他喜歡現在的感覺,無比刺激,「那怎麼辦?剛得知了你的身份,怎麼也要巴結住了,何況把身份高貴的太子爺按在身下操的滋味,每一天我都很懷念。」
兔子沒了聲音,電話被結束通話。
顧銘收起了手機,摸著腕上的手鍊,露出一個諷刺的笑容。
玩玩?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