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花蕊女主的座上賓(第2/4 頁)
不再猶豫,也不客氣,循著濃郁的花香,他率先端起女孩手中玉碗,仰頭一飲而盡。
清冽的酒水入肚後,滿嘴芬芳,唇齒留香。
“瓊漿玉液啊!”火旭萬分舒爽的笑道。
然而,那個女孩直直盯著火旭,眸光顫蕩,臉上早已浮起一抹感同身受般的吃痛之色。
下一刻,女孩似乎意識到了什麼,忽然奪過玉碗,紅著臉匆匆跑開。
“呃!”一聲痛呼咽在喉嚨裡,火旭連忙張開嘴,大口大口撥出熱氣。
辣,前所未有的辛辣,從唇舌、喉嚨、肚子一直辣到靈魂深處,口腹難受極了。
他的舌頭已經麻木,完全不停使喚,連說句囫圇話怕是都很費勁。
廣場上黑壓壓的人堆裡響起一陣鬨笑聲,就連臺下的眾強者,也有半數人笑出聲來。
火旭一臉苦憤的轉視邦納,就這,也叫“笑納”?
歪著腦袋無奈笑笑,邦納帶著分歉意道:“忘了提醒火公子,一般而言,客人接過百花蜜酒淺嘗輒止,意思意思即可,一口飲盡一碗百花蜜酒,這情形非常罕見,除非······”
“除非······怎樣?”火旭大著舌頭,口齒不清的問道。
“除非客人對獻酒者一見鍾情,可飲盡一碗酒以表達愛慕之意。當然嘍,以往獻酒者都由年輕男女擔當,若有適齡的成年客人看中獻酒女子,當場表白亦無不妥,可······
火公子年少,那女孩年紀實在是太小,你方才的舉動好像······有點過分啊。”
邦納字斟句酌的道。
當然過分啦,你特麼怎麼不早說!
火旭盯著邦納,鼓凸起眼珠子,直想爆粗口。
第一世他浪了一生,直浪得人見人厭,狗見狗嫌,鄰居碰見他都會繞道走。
第二世記憶不全,照臨終前孑然一生的架勢來看,應該是個“苦行僧”角色。
今世他本想做個正常人,可是,可是······
不滿十六歲,就當眾向一名十歲女孩示愛,這特麼正常嗎!
尷尬得暗中呲牙咧嘴,火旭不禁偷瞟一眼臺上的花蕊女主。
“火旭不知花蕊部落古禮,飲盡百花蜜酒也算情有可原,右使不必過度解讀。”花惜嫣淡然道。
“遵命。”邦納禮道,旋即衝火旭努努嘴:“還有一碗,接著喝。”
轉視那名男孩,碰見他期待的眼神,火旭取過玉碗,心中直打鼓。
不知古禮的講究倒在其次,關鍵是不清楚酒的味道,他辣怕了,不想繼續莽撞行事,就朝邦納投去徵詢的眼神。
邦納關心的只是古禮的講究:“火公子可以隨便喝,若飲盡此碗百蔬醇酒,就表明你拿這男孩當兄弟看。”
火旭輕啜一口,感覺口中醇厚綿軟的滋味四溢,酒水滾入喉嚨,百花蜜酒留下的辛辣感隨之淡去幾分。
心底湧起一絲爽感,接下來,如口乾腹燥的人渴望甘露一般,他飛快的移碗近唇,將碗中酒一飲而盡。
百蔬醇酒入肚,宛如甘泉流過乾燥的大地,滿腹的灼辣感頓時被沖刷一空。
男孩接過空碗,高興得咧嘴直笑。
“小兄弟,能告訴我······你的名字麼?”火旭含笑問道。
男孩清澈的眼眸裡盛滿笑意,“梅西!”
火旭一怔,喲呵,這名字耳熟!
耐心等了十息時間,花惜嫣才揮手示意那群盔甲壯漢和那名男孩離場。
鼓聲、號角聲復起,梅西衝火旭憨憨的一笑,轉身隨儀仗隊離去。
當樂聲歇止,現場重歸寂靜之後,眾強者看火旭的眼神中,多了幾分好奇的意味。
方才的迎賓古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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