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去球!(第2/3 頁)
還有一些其實牌子不夠硬氣,但硬是要自己做工作室的歌手。”
說到這裡,孔泉緩了緩,才又繼續道:“咱現在要是以工作室的身份簽過去,我估計那邊肯定還是會籤,但是在待遇上,恐怕連第三等都得費盡!”
彭嚮明緩緩點頭:利益所在嘛!
你版權又不是我的,人又不出名,風險那麼大,我憑什麼給你砸那麼多資源?
所以,發行是可以發行,反正賺佣金嘛,渠道就在那裡,也不在乎多你一張專輯,但指望公司捧你,卻是沒什麼可能的。
而這個年代,指望一首歌被口口相傳給帶火,難度得有多大?
或許也不是完全不行,但是……何必呢?
所以,彭嚮明又點了點頭,然後問他,“那我……拒絕掉?”
孔泉想了想,說:“也別!我的建議是,咱同時去做兩件事!”
“一,馬上註冊您的個人工作室,把相關版權,都轉到這家工作室去!”
“二,我代表您,去跟那邊談,但不是談歌手約,不談專輯,而是談《平娘傳》那幾首歌的發行!他不是說本來找你就是為這個嗎?這個可以談呀,那三首歌的版權,都在咱們手裡,電視劇開播之後,就可以上市銷售了,終歸是要找發行商的,就這家大旗唱片,就不錯!”
“而且我建議,咱們不止談這三首歌,還可以再加上幾首!接下來在《三國》開播之前,你肯定不會閒著呀,也不可能一直做這三首歌,和那個《平娘傳》的配樂,對吧?我建議,先做幾首,給別的電視劇寫歌當然好,但就算是什麼都沒有,就是你想做什麼,就做什麼,都行。”
“咱暫時沒太多製作經費,可以找名氣小的人來唱啊,甚至籤幾個素人,也不值錢,就算收歌,其實也不值錢!像角兒您這樣,第一首歌出手就論幾十萬的,整個圈子都屈指可數,很多新人作者,在沒出名,沒什麼代表作品之前,一首歌甚至就幾百塊錢就能買!”
“就這樣,下半年你再做幾首作品,跟這三首一塊兒,咱以工作室的名義,跟大旗那邊籤個代理發行約,比方說,六首,八首,都行!”
“這麼做,一來,讓對方明白咱們的意思,版權,是不會讓給他們的,只能談發行,二來,一邊你能練練手,同時,咱也可以算是試試水!三來,你依然還沒出道,還能繼續勾著那邊,咱保留一步退路!”
他說:“不紅就不紅,完全能接受!實在要是自己玩不轉,大不了這幾首歌做完了,咱還可以跟大旗再接觸,討論下放棄工作室,加盟過去出道嘛!”
籤人?自己做?想做什麼做什麼?
這個思路貌似不錯。
彭嚮明端起咖啡杯,小小地又喝了一口,沉吟許久,說:“也行!不過,你容我再仔細考慮考慮!但這個工作室的事兒,你倒是可以開始著手了!註冊吧!”
“好嘞!全部流程,也就兩三天的工夫!很快就弄好!只是肯定需要註冊地,要不,我先給你租個房子?”
“嗯,也行。”彭嚮明先是點頭,旋即想起來,伸手,“手機手機!你手機給我!開啟你那備忘錄!”他接過手機來,指著,問:“我之前說過讓你幫我找房子的事兒嗎?你這怎麼……”
說話間,他點開這一條,然後就看愣了。
這裡頭記得居然是,房子要在西三環附近,要離電影學院比較近,而且要選相鄰的兩個小區,分別租一大一小兩個房子。
看完了,他指著,問:“還倆房子?”
孔泉嘿嘿一笑,說:“大的用來見人,當然也住。以後你成績有了起色,總不能有了什麼事兒,來個朋友,都沒地方接待下吧?難不成咱還讓人家隨隨便便一個電話叫過去,主動去見人家?要讓人家來找你,拜訪你,你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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