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第3/5 頁)
喜歡封建階級那一套,不讓他們跪著,喝令他們起來坐下,又看了看神色淡定的藍草心,這才蹙著眉頭開口道:“家雄如今身上三件刑案:吸毒、故意傷害、拐賣人口。吸毒這事兒警方已經介入,我不可能包庇他。故意傷害和拐賣人口的物件都是家人,性質惡劣,都是可以提起公訴的。我最多就當不知道這事兒,但也得受害人自己放棄追究才行。所以這件事就算你們要商量,也得找媽和草兒商量。”
陸大勇和蔡花哀求的目光看向藍草心:“草兒啊,爸媽知道這麼多年虧待了你,可好歹你小時候我們也養過你不是?爸媽這輩子就求你給爸媽一次面子行不?你奶奶最疼你了,你跟你奶奶說說,家雄的兩件案子換你打家雄的一件案子,從此以後我們這輩子都再也不會做一星半點讓你和你奶奶不高興的事兒了,行不?”
送走了千恩萬謝的陸大勇夫婦,林敬義讓藍草心坐下,一大一小再次進行了一次長談。
寥寥幾句法制教育指出藍草心不依靠法律,自己莽撞行事的錯誤之後,林敬義很無奈地對藍草心進行了一些引導。希望她以後遇到任何事多和大人商量,以免自己吃虧。她今年畢竟才15歲,這回遇上這麼大的事竟然直到兩天後人家鬧上門來家裡才知道,林敬義作為家長,真的有深深的無力感。
藍草心誠心誠意地認了錯,心頭卻很是無奈。這些事還算是小的呢。她如今惹上了一個殺人的魔頭,還認了一個神神秘秘的嫵媚男狐做醫術老師,答應他傳承他一生所學,這些無法說出口的事,那才真叫難辦呢!
林敬義鄭重地講到的第二件事,則是關於沈俊飛的身世。之前因為沈俊飛與女鬼的牽纏,藍草心疑心沈俊飛的身世,託了林敬義去查。如今已經有了一些結果。
在沈俊飛的落戶檔案裡,並沒有沈俊飛的出生資料,落戶記錄中明明白白地寫著:“過繼”。
而在沈俊飛親生父母的那一欄裡,“生父”一欄是空白,“生母”一欄寫著“趙秀”,與沈俊飛現在的養母趙娟之間的關係是“姐妹”,收養的原因是“父母身亡”!
更離奇的是,在沈聚才家的戶籍底冊上,明明白白沈家在收養沈俊飛之前還有一個親生女兒,名叫沈雲,卻在沈家收養沈俊飛的同時註明“失蹤”!
藍草心很吃驚!沈俊飛有可能不是沈聚才夫妻的親生子,這一點她隱隱約約猜到了,因為一般親生父母與孩子的關係即使惡劣也不應該像沈俊飛所描述的那樣古怪。但是即使她大膽地想到了,很可能那個女鬼生前才是沈俊飛的母親,也想不到趙娟竟然還是沈俊飛的親姨!
沈俊飛的生父一欄又為什麼是空白?沈家的親生女兒沈雲又為什麼那麼巧地在那個時候“失蹤”了呢?
好個撲朔迷離的身世,比藍草心自己的身世還要難解!
林敬義敏感地補充地說:“按照資料上的記錄,明天就是這孩子18歲的生日了。你們這些孩子在學校對這個年齡感受不大,但是從法律上來說,這一天其實至關重要。很多事情,發生在這一天之前還是之後,面對的法律後果截然不同!這一點一定要考慮到。”
“您是說……比如……”
“比如你和家雄的事。家雄已經滿了18歲,他的事如果你和你奶奶要追究,法院一定會判下來。可是你的事就不一樣。你還沒滿18,甚至連16歲都沒有,就算他們要告,法院也判不下來。當然你這孩子能選擇懲罰之後善了,不讓關心你的人擔心,這很好。這是刑事上來舉例。”
“而從民事上來說,16歲以下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16歲到18歲是半民事行為能力人,18歲以上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舉個簡單的例子:你現在15,到銀行辦個存摺還得監護人簽字才行,。沈俊飛今天還是17,他的所謂校園資產他也沒有完全的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