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我可以一輩子不結婚嗎(第1/3 頁)
當天晚上,方擎天和宋教授一起在家裡吃飯。
方擎天夾起一塊牛肉放進嘴裡,熟悉的味道勾起了他心中美好的回憶。
他心滿意足地說道:“媽,今天能吃到你親手做的飯菜,我真是太高興了!”
宋教授不解地問道:“為什麼?”
“因為今天是我生日啊!”方擎天笑著說道。
生日?
宋教授一愣。她拿出手機翻看日曆,這才想起來,今天是兒子三十歲的陰曆生日。
她立馬自責起來:“哎呀,媽媽現在記性不好,居然連你的生日都忘了!”
“您記不記得我的生日,一點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您給我做了一頓飯。”
兒子的體諒讓宋教授既愧疚又欣慰。
方擎天獨自一人住在醫院後面的老房子裡,宋教授獨自一人住在醫院對面的電梯房裡。他們母子倆住的雖然不遠,卻很少有機會一起吃飯。
工作日的時候,他們都很忙,下班時間也不固定,所以基本都靠食堂解決一日三餐。
到了週末,方擎天又心疼媽媽太辛苦,所以一般都是選擇去外面的餐廳吃飯。不用買菜,不用做飯,也不用洗碗。
其實方擎天很少過生日。如果生日當天他和媽媽都有空,那他就和媽媽一起吃頓飯,在家裡吃,在飯店吃,都可以。如果那天他很忙,或者宋教授很忙,那就連這頓飯都省了。
過了十八歲,方擎天就不再和朋友一起過生日了,因為生日對他的意義已經並不是慶祝了,而是感恩,感恩媽媽生下了他,將他養大。
去年和前年,方擎天的生日就都沒有過。
今年,他的陰曆生日剛好趕上十一的假期,碰巧他和媽媽都不用值班,他就提前一天跟媽媽說:“我想吃您做的飯了。”
宋教授以為兒子想念媽媽做的菜了,就去久違的菜市場買了很多食材,給寶貝兒子做了一桌家常菜。
簡簡單單的三菜一湯,兩葷一素,卻讓方擎天想起了很久很久以前的日子。
“小天,你已經三十歲了,你什麼時候給我找個兒媳婦啊?”
方擎天抬頭,看著媽媽一臉慈愛地看著自己,沉默了半晌。然後,他決定跟媽媽坦白。
“媽,我這輩子可以不結婚嗎?”
宋教授愣了。這已經是她第二次聽自己的兒子這麼說了。如果說第一次是方擎天在跟她開玩笑,那這一次就絕對不是開玩笑了。
她緊張地問道:“難道你不喜歡女孩,喜歡男孩?”
方擎天被媽媽的大膽猜測逗笑了,“不是的,媽!我只是覺得婚姻不是我人生的必需品,我不想為了它浪費時間和精力,僅此而已。”
宋教授知道自己的兒子還是直的,緊繃的神經立刻鬆弛了下來。
她似乎想起來什麼,說道:“小天,婚姻其實沒有你想象的那麼糟糕,很多人的婚姻都是很幸福的。我和你爸的失敗婚姻只是個例,你不能因為我和你爸爸離婚了,就有這樣的想法啊!”
“媽,您想多了!不是因為您和那個人。我真的就只想把我的一生,奉獻給那些需要我的病人們。結婚無非就是為了生子,可我沒有這樣的想法。我知道您喜歡小孩,我也想過去孤兒院領養一個,但如果讓一個孩子在沒有媽媽的環境下長大,我又覺得對這個小孩很不公平。”
“嗯,你分析的有道理。媽媽理解你的想法,家庭確實會分散你的時間和精力,你想把全部精力投入到工作當中,這點很讓人敬佩。可媽媽希望你結婚,不是為了要抱孫子,而是想你有個伴兒,可以關心你、照顧你。你要知道,媽媽總有一天會離開你的……”
方擎天打斷了媽媽的話,“媽,您別這麼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