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事發(第2/3 頁)
它偽裝。”
高興松:“一個人出現在在醫院,就可以讓人懷疑嗎?”
高興松老婆今天出去的時候,跟老公說,自己今天多走一段時間。
他只是以為老婆去的遠,或者是老婆想多走走。
今天自己在家等著的時候,還多等了一大會兒,老婆都沒回來,他還不是沒懷疑。
他只是以為,老婆去了遠的地方,有的時候還懷疑,老婆揹著自己做了什麼事情。
他懷疑了很多,都懷疑老婆是不是出軌了,都沒有想過老婆出去砂仁。
他跟警察說:“我老婆膽子很小,根本就不可能砂仁,”
但是那些人不聽他的解釋,因為他們有證據證明,自己老婆確實是出現在那些地方,而且老婆換了的裝扮。
警察:“我們拿到的衣服,裡邊都有你老婆的面板組織。
而且李燕還是被我們當場抓獲,根本就沒有狡辯的空間。”
現在老婆狡辯不了,自己也沒有辦法證明,老婆沒有做過這些事。
又因為老婆,確實被人當場抓獲了,又有了目擊證人。
自己現在還被警察懷疑,問他有沒有和老婆一起參與過案件。
社群和巡邏組那邊,也給出來了訊息,確實是在他們家附近,看到過他們夫妻走動。
但更多的是李燕一個人在附近走動,對於這件事,警察局的眾人都非常開心,因為大家有了其他佐證證據,證明對方確實是經常在外面走動,沒有時間證人證明,李燕自己的無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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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兩天的排查,確實是在其他人嘴裡邊得知,他們見到過一個老太太在門口走動,但當時大家只以為,對方是在家裡面閒著無聊了,出來溜達就沒有起出懷疑。
不管他人是怎麼想的這件事,都在證明李燕,確實是出現過在這些地方。
因為即使是極夜,大家的好奇心還是很重,聽得有人在門口走動,大家都會偷摸摸的往外看一眼。
就是那一眼,就看到了化妝後的李燕,在門口溜達。
這也給了警察證據,證明對方不老實。
不管是哪個警察都有證據證明,李燕去過那些地方,只要是她去過那些地方,就可以引起警察的懷疑。
大家現在有證據證明,李燕去過那些地方,即使沒有對方的直接作案證明,這也是非常可疑。
因為她家到那裡的距離,來回約五六個小時。
對方離開家裡這麼久,老公都沒有懷疑過嗎?
高興松也確實是懷疑過,因為開始的時候,老婆只出去兩三個小時,後來就三四個小時,之後時間更久,有的時候更是出去十來個小時。
他開始的時候還沒有懷疑,還是老婆太願意在外邊待著了,他就起了疑。
開始他以為,老婆不願意呆在家裡,是怕面對自己,或者是面對女兒待過的地方。
但是隨著時間越來越長,老婆在外邊待的時間也越來越久,他又懷疑老婆,是不是外邊有人了?
即使是這樣,他都沒有往其他地方想。
所以當警察來到家裡邊通知的時候,他還很是驚訝,沒想到老婆竟然偷摸摸地,參與了這麼多事情。
他也開始懷疑,老婆是自己做的案,還是有人在幫老婆一起做案?
但不管是哪件事,都不是他想看到的結果。
警察調查了四天,才把事情經過都瞭解的差不多了,確定高興松沒有參與,才把對方先放了出去。
但其實是這樣,大家都覺得,對方也不是什麼好東西。
老婆天天不在家裡待著,他還能心安的呆在家裡悠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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