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七章 國家級製作人!(第2/4 頁)
每個月的收入在到賬之後,林夏都會感覺到十分的誇張。
在第一個月,林夏到賬1000多萬之後,其實就已經感覺到了,這當明星確實是非常賺錢的,而且是要比自己想象之中的,還要賺錢的多。
雖說自己在入圈之前,就已經聽說過這些明星動輒上億的收入,而這些卻僅僅只是外面傳言的收入,真正的收入,肯定要比這些還要多。
而現在的自己,身為華夏國最紅的明星,收入自然也是非常可觀的。
第一個月的一千多萬收入,雖然當時對於林夏來說,已經是一個非常誇張的數字了,但確實,也是這幾個月裡面林夏收入最低的一個月了。
自從第二個月開始,林夏的收入就沒有低於過5000萬,甚至這個數字還在越來越高。
在前幾天,自己最近一個月的收入到賬的時候,林夏都感覺到有些誇張,因為自己單月的收入,已經超過了九位數,也就代表著自己一個月的收入,就高達一個小目標。
這還是自己在沒有賣誅仙版權的情況之下,現在的誅仙版權,如果自己想要賣的話,肯定是會有不少的公司,全部會出來競價。
畢竟無論是誅仙這本小說本身的藝術價值,還是現在自己的名氣對於這本小說的加持,這本小說的版權都註定會賣出一個天價來。
而現在的林夏,之所以沒有著急出手這個版權,也是因為自己一直以來,都沒有遇到特別需要用錢的地方,畢竟之前自己的這些收入已經足夠多了。
林夏也沒有想過自己之後,會有什麼地方能夠用到這麼多的錢,所以就沒有急著出手。
但是現在,要成立公司的話,林夏也感覺自己誅仙這本小說的版權,是時候可以賣了,有了這麼大的一筆收入之後,自己做起事情來也會簡單方便很多。
另外,如果自己真的要收購鼎峰娛樂的話,甚至賣掉小說版權的錢或許都不一定夠。
收購鼎峰娛樂的計劃,必須是徐徐圖之,而不能一下子直接收購。
自己畢竟只是一個明星,不是一個十分厲害的資本家,手裡面是沒有那麼多的資金的,這件事情林夏是打算憑藉自己和蘇晚秋的股份,以及緩慢的對於股份的收購,慢慢的將這家公司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當然,這件事情雖然聽起來似乎是有點兒不道德的,但是實際上卻沒有什麼不好的地方,這只是十分正常的一眾收購公司的手段。
而且,這樣的收購,甚至還有不少的好處。
也不會對公司有多大的影響,對於現在的老闆收益,甚至都不會有多大的影響,只是最大股東換了人,也就是說鼎峰娛樂實質上的董事長換了個人。
實際上的公司,林夏甚至還打算讓現在的老總當,畢竟這個老總一直以來,對自己也是非常不錯的。
而現在自己的合同收入,其實公司並不能賺到自己多少的錢,這也是自己身為高階製作人,並且在華夏國這麼火了之後,鼎峰娛樂的老總給自己開出來的條件。
自己在各個方面的收入,公司雖然說會進行抽成,但是抽成的比例是特別低的。
其實按照鼎峰娛樂老總的說法,那就是自己能夠繼續留在鼎峰娛樂,其實對於公司來說已經是一件十分幸運的事情了,自然不會因為這些收益的分成,就將自己趕出這家公司。
雖然鼎峰娛樂的老總話是這麼說的,可是林夏自己自己的心裡面也明白,這些無非就是這位老總的一個藉口罷了。
畢竟對方名義上可是自己的老闆,而自己也是能夠賺錢的藝人,自然是自己能夠給公司帶來收益,公司才會選擇將自己綁在公司的戰船之上。
之所以等鼎峰娛樂的老總,會自降那麼低的分成。
並不是說對方有多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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