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一不小心百萬富翁(第3/3 頁)
那是一定!兩位領導,麻煩你們了!”龍浩禮貌告別。
回到自己房間,龍浩第一時間開啟了筆記本檢視後臺資料。一千六百多萬的下載量了,而且下載還在持續增加。尼瑪,看來星耀App是真的火了。
再開啟後臺信箱,一大堆的各種郵件。有求合作的,有要打廣告的,有推銷自己大資料的,各種都有。
龍浩除了謹慎的回了幾封合作平臺和運營商的郵件,保持繼續合作,同意大資料推送外,其他的一概刪除了。
處理完這些,龍浩思考或許自己是應該正規化處理星耀App的事情了。開公司?還是開工作室?還是掛靠會計事務所?
成立註冊一個公司簡單,帶上身份證,租個商用場地就可以。至於公司驗資,銀行卡上的資金綽綽有餘。
可是自己一個高中生,去那裡找運營公司的可靠人員,總不能自己不去讀書來開公司吧?
掛靠會計事務所倒是簡單,每年按收益的百分比給錢就是,但是自己未來肯定不止星耀一個產品,與其掛靠,還不如一步到位成立公司。至於工作室什麼的,太小家子氣了,不在龍浩的考慮範圍。
龍浩把自己熟悉的人考慮了一個遍,發現壓根沒有合適替自己打理公司的人,只好作罷。當天晚上,龍浩對父母開始從頭到尾解釋星耀的事。
對於龍浩能賺這麼多錢感到十分驚訝。對於龍浩要拿一筆錢給家裡建房也是極力反對,說是要龍浩留著。
在龍浩的再三勸說下,才同意建房。房屋設計圖紙,對於滿腦子理工知識的龍浩來說很簡單,抽空用筆記本弄下列印出來就好。而建房手續和施工隊就交龍爸負責去了。
第二天上午,龍浩就帶上證據,資料去了稅務局。負責處理龍浩徵稅的姐姐看著龍浩還是個學生,而且陽光帥氣,和藹可親的邊處理邊給龍浩解釋。
如果按照總額計算,龍浩卡上的收益徵收稅點達到了20%,但是如果每個平臺的收益分開算作獨立的收益個體,那麼你的稅點按照稅法應該是12%。
“姐姐,我跟這幾個合作方都是單獨簽訂的電子合同,可以算做獨立收益嗎?”龍浩也聽懂了,連忙拿出電子合同的電子傳真件。
“嗯,我看看哈。”稅務視窗的姐姐接過資料仔細檢視,然後又查詢了一番:“嗯,是合法合同,可以按照獨立計算,你就按12%繳納個人所得稅吧,”
一通忙活後,龍浩繳納了一百三十多萬的個稅,稅後卡上的餘額還有接近五百萬,而且這個數值還在快速增加中。
“嘿嘿,一不小心我也成了百萬富翁了!”龍浩高高興興的走出了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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