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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過話說到最後,總覺得她的這個習慣被這麼久不見的李易陽都記得清清楚楚,莫名讓她有點不自在。
好像什麼秘密突然被揭穿了似的。
……
李易陽要搭晚上七點的飛機,下午吃完鮮芋仙之後就送她回家了,兩人在小區門口揮手道別。
然後不等踏進小區的大門,顧湘就火速拆開了他送的生日禮物,發現是一塊很可愛的手錶,圓形的白色貝母錶盤搭配纖細的金屬錶帶,看起來很別致,都有點不像是李易陽能選出來的禮物。
顧湘看到手錶的第一眼就忍不住彎起眼睛,迅速給自己戴上試了試,好一陣臭美。
之後把手錶的包裝盒整理好塞回袋子,這才注意到裡面竟然還有一封信。
於是按下電梯鍵,一邊低頭拆信封一邊慢吞吞地進去。
只是沒想到信看到最後,都讓她忘了按自家的樓層鍵,就這麼在靜止的電梯裡呆了整整十分鐘——
to 顧湘:
其實很早之前就想給你寫一些東西的,至少在轉學之前。有些話當面說不出口,也怕說得不夠有條理,你可能會誤解我的意思,最後還是覺得用書面表達的方式最合適。
至於為什麼一直拖到現在,之前我的理由是覺得時間太倉促,來不及動筆,但現在知道不是這樣的,只是那個時候我沒有勇氣完整地表達我的感受。
我們第一次見面是在報導那天,你給我的第一印象跟別人不太一樣(當然其他人在第一天也沒給我留下什麼印象),甚至可以說不算太好。因為我那個時候不太喜歡主動和周圍的人交流,也不擅長應付陌生人的示好,準確地說我其實並不想跟周圍的人交朋友,所以你在我看來太聒噪了,當時我甚至想過要跟老師提換同桌的事,只是後來又不了了之。
雖然不知道事實上你對我的第一印象是什麼樣的,但在你看來我應該很奇怪吧,怎麼會有人不愛吃零食,怎麼會有人下課不往小賣部跑,怎麼會有人一整天都不說幾句話……我經常聽你這麼說。
但是這些現在看來其實都不重要了,我寫這封信,只是想告訴你我眼中的你。
只不過上一句話剛寫完,一時又不知道該怎麼形容比較好,用一些陽光鮮花的比喻來形容你大概會顯得太俗套。
你可能更像自由的風吧,而且是夏天的風,無拘無束,熱烈灑脫。
至於剩下的,我好像已經不知道該怎麼形容,這已經是我能想到的最好的表述。
我還記得有一天下午的歷史課你睡著了(其實每天下午你都會忍不住打瞌睡,就算你中午明明趴在桌上睡過了),當時窗戶開著,教室裡有風,陽光從窗戶外面透進來,你的頭髮被照成金色,我那天在課上忍不住轉頭看了你很多次。
在那之後,我就開始控制不住看你的視線了:好比你上完體育課滿臉通紅地喝水的樣子,你開小差的時候聽到老師說要請人回答問題驚慌失措拽我衣服的樣子,你用錯誤的握筆姿勢埋頭寫作業的樣子、早讀英語的樣子、看課外書的樣子、伸手扎頭髮的樣子、吃草莓布丁的樣子……
後來我才發現原來這就是喜歡。
(翻頁)
你看到上面那句話不用太緊張,我寫這封信只是單純地想要告訴你我的心意,你不需要回復我什麼,只需要把這封信看完就夠了。
我決定在這個時間寫這封信,是因為距離能夠保持這些話純粹性。你是我那段時間所有美好的回憶,你成了「喜歡」的代名詞,就像我在寫這行字的時候,僅僅是想到當時的喜歡,就已經足夠美好了。
所以你也不需要考慮「喜歡」之後的事情,僅僅是知道我的喜歡就夠了。
最後,我很高興我有過這樣一份喜歡。你很好,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