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6章 進一步瞭解案情(第2/3 頁)
場一樓環境十分熟悉。
警方發現,兇手在案發當晚,除了殺死保安鄭家富那一幕外,其他時間都未出現在監控中,說明他可能知道商場一樓的監控位置,一直都活動在這些區域之外。
進一步推測,兇手在行兇前,很可能用了很長時間踩點,或者根本就是商場裡的人,知道一樓哪裡有監控探頭。
第三點,兇手在進入商場二樓安全通道時,事先在窗外堆起兩把椅子。
警方在勘驗案發現場時,也給這兩張椅子拍了照片,它們外觀比較破舊,但透過照片可以確認,所有凳子腿都是好的。
另外,在黃啟堯提供的資料中,還有兇手以往所犯案件資訊。
兇手犯下的第一起案件,是在2001年3月,案發地點位於東遠區一家珠寶行。
在案發現場,一名保安被高壓電電死,警方在值班室後窗找到一根導線,上面還纏著絕緣膠帶。
而導線的另一頭,則連線在不遠處的高壓電路上。
警方根據現場痕跡做出判斷:當時兇手想要透過高壓電殺死保安,然後進入商場實施盜竊,但因缺乏相關電路知識,最終導致電線短路併產生巨大火花。
眼見殺人現場已經暴露,兇手只得落荒而逃。
在這件殺人案中,兇手在現場留下幾枚指紋。
兇手犯下的第二件案子,是在2002年4月,案發地點位於紹平區一家商業中心一樓,與本案情形極為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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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勘驗過現場後確認,兇手深夜透過攀爬來到該大廈三樓,再透過安全通道進入一樓珠寶店,在作案完成時卻被保安發現,二人發生廝打。
最終,嫌疑人開槍打死保安,搶走價值兩百多萬的珠寶。
在本案中,現場除了上述作案痕跡外,兇手還留下一個自制手雷和引爆器,以及一個自制的手槍消聲器。
這個引爆器,是由一個打火機包裝盒製作而成的,裡面留下了幾枚兇手指紋。
葉恆閉上眼睛,腦中開始勾勒兇手畫像。
“首先,這人年紀應該在四十歲以上,且十分善於攀爬,身體應該十分健康。”
“其次,他獲得那支手槍的時間,應該是在2001年3月到2002年4月之間,因為在此之前,他選擇用高壓電殺人這種十分費力的方式,說明他當時還沒有獲得手槍。
至於獲得手槍的途徑,應該是從境外淘來的。”
“再次,此人為了做下本案,應該在暗中籌劃了很久,因為其對商場環境十分熟悉。”
……
離開黃啟堯辦公室後,葉恆來到永佳商場附近,在一家火鍋店門前見到了蘇志成。
蘇志成臉上洋溢著笑容,見面就來了一個熊抱。
“兄弟,就這麼幾天不見,你竟然又破了兩件大案,恭喜啦!
這兩天,我一直在調查那些金店員工家屬,累都快累死了,可卻一點收穫都沒有,還是和你在一起感覺最好。”
“我也是!”
葉恆笑吟吟地點點頭,隨後突然問了一句。
“昨天在電話裡,我問你是否願意跟我一起調離一隊,你跟我說願意。
所以我想問問你,現在你還是這麼想嗎?”
“那當然了!”
蘇志成毫不遲疑地點點頭。
“很多人都跟我說,馬志文這人很獨,跟他混的無一例外升得都很慢,因為功勞大部分都被他搶走了。”
為了顧慮葉恆的感受,他有一點沒有明說——
因為葉恆的關係,前段時間馬志文也給他穿過幾次小鞋,讓他感覺有些憋屈。
不過,礙於他在市局的背景,至少馬志文還不敢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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