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縣試前準備(第2/2 頁)
腳下,不過是是在西北側,這裡佔地差不多200畝,120畝良田,70畝山地,只有幾間給佃戶放工具的草屋。
這個要價1460兩,你要誠心要的話,應該還可以低一點就能拿到手;”
崔愈一聽第二個莊子上有這麼多良田就不想要了,她要莊子的主要目地是給那些鳥兒們一個落腳的地方。
可不是要種地,要種地,她空間裡有大把好良田,而且還可以自動耕種,不比這些好多啦?
“哦,我之前跟你打聽的那個事情弄明白了嗎?”
“崔小娘子,這個我也打聽過了,還真的有兩家都符合你說的,具體是哪一家你自己判斷吧!”
“我先跟你講講縣城西邊重喜街這家,他家現在的房子是凶宅,一直也沒人買。
這家姓盧,十四年前被人滅門了,一家七口人都死絕了,沒找到他家小兒子的屍體,有人說是遇到了山上下來的土匪,因發現家裡被盜了,所以發現後被土匪給滅了門。
他們家的盧郎君在州府裡讀書,只有逢年過節時才回來,家裡有一個娘子,三個孩子,兩個男娃,一個姑娘;
還有這個盧郎君的老父母,他們家本來是外地遷過來的,在本地沒有親戚。
兩個男孩一個二歲,一個三歲,姑娘6歲。
只有最小的男孩兒找不到屍體,其它的都橫屍在家;後來衙門查了也沒找到他們家的小兒子。”
“哦,那另外一家呢?是什麼情況?”
“另一家也是縣城東面梅花街的,他們家也姓崔,家裡世代單傳,沒什麼親戚,一直住在梅花街裡,十五年前一家五口去州府,在路上被人殺了,搶走了財物。
家裡父親叫崔炳春,娘子楚氏,兩人有一個小兒子才剛半歲,還有崔炳春的父母都死了。
但是他們的兒子不見了,才半歲,也不知道是被人偷走了,還是死了。
他們家人都死了,也沒什麼親戚,還是衙門來收屍的。
房子早被縣衙給收走了。”
“崔小娘子,你打聽這些是要找人嗎?”
“呵呵,正是,我父親有一個學生,他從前就是在去州府的路上被人撿走的,身上有一張紙,寫著豐縣的,他只知道自己年紀,所以想過來找一找,看能不能找到自己的家!
被人撿走時才幾個月,也不清楚自己的身份。
所以託我打聽一下!這莊子也是他要買的。
過幾天他從州府過來,我就讓他去找你簽下第一間莊子。”
“行啊!那太感謝你了崔小娘子!”
“嗯,周經記,我父親的那個學生不想被人說道,能請你保密嗎?”
“你放心好了,崔小娘子,我們幹這一行的,要求嘴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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