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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下來差不多兩年一個小孩兒的情況使得他家本來就困難的情況變得愈發得難捱。
而他為了儘可能地養活家裡,就只好出去跑長途、跑夜車。
但是疲勞駕駛外加那天晚上下了瓢潑大雨的結果就是他撞死了人。
「我的車上裝了很多東西。」那個中年男人捂著他那紅得像是要滴血的眼睛說,「因為不管顧客要我運多少東西,只要沒超過載重,那麼都是一樣的錢,所以他們都儘可能地往上塞……而這樣的結果,就是大半夜的,當我意識到眼前有個人之後已經來不及踩剎車地撞上去了。」
「當時的你撥打120了嗎?」那位警員是時皺著眉頭問。
那人回答說,「打了,但是我當時太害怕了,所以只匆匆留了個案發地址就結束通話了電話,又開車跑路了。」
那位警員聞言,記錄的筆尖一頓,「所以你現在為什麼又來自首了?」
「良心上過不去。」那人回答說,神情有些渾渾噩噩地搓了兩下臉。
「畢竟我也有家人,與其讓死者的家屬哭天搶地地麻煩你們還他們一個公道,我再惶惶不安地過幾天良心不安的日子,還不如我自己自首,直接接受法律的制裁。」
那人說這話的時候是滿臉的懊惱。
而他露出的眼睛裡密佈著的紅血絲、乾裂的嘴唇、不知道多久沒有好好刮過了的黑色胡茬,以及他那皸裂了的手,則都在向旁人傾訴著他那不易且飽經風霜的生活。
但是同情他是一回事,依法辦事又是另外一回事。
那位老人當天凌晨未經搶救地就死去了。
而對此甚至掏不出該有的醫療費和賠償的卡車司機則被量刑地關進了監獄。
判罰那天,卡車司機的妻子手上牽著一個,懷裡抱著一個,背上背著一個,邊上還站著一個孩子給死者家屬下了跪。
她聲淚俱下地請求著那些人的原諒,並且再三保證等他們家寬裕一點之後一定會賠錢的。
死者的兩個孩子痛哭著沒有選擇原諒,而且選擇了繼續上訴,以希冀給卡車司機判處一個不合法律規定的死刑。
她們淚流滿面地說:「如果不是他撞人還逃逸了的話,我爸爸或許還能搶救回來的。」
然而醫院方給出的證詞是:假設卡車司機說的剛撞了人就給他們撥了電話的話是真的,那麼就不存在逃逸緻死這個情況。
因為他們在接到電話之後就立馬火急火燎地趕往了現場,但是趕到的時候人卻已經咽氣很久了。
出席了審判現場的醫院代表義正辭嚴地說:「考慮到大卡車的載重量問題,受害人很可能是當場就身亡了,只是被告當時慌了神地還是撥打了我們醫院的電話。」
於是案件最後還是維持了原判。
縱然受害人家屬有再多的不同意都沒辦法,畢竟律法的鐵規放在那裡。
而到那為止,所有人都以為這起案件已經結束了,直至今日這起新的案件的發生,他們才意識到他們或許是犯了大錯。
那位警員自知失職地說:「案發那會兒下了暴雨,近海路那邊的攝像頭又都是用了很多年的,所以管理人員跟我們說那監控壞了的時候我們也沒多想,只覺得反正也就是走個流程……」
那位越說聲音越小地覺得心虛。
而相較於蔣擇的略顯煩躁的「嘖」聲,週一卻並不覺得這有什麼。
他在聽過那人的話之後的第一反應其實是:既然警方都沒覺得那位卡車司機的認罪狀有什麼問題,那位受害者的幾個家屬也都曾經哭著鬧著地在庭上要求法官判處那人死刑,那麼,撥開了迷霧假象,唯一醒悟了的人是誰?
那人又是怎麼發現的事情的不對勁?
他們又是怎麼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