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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李那嘴角根本壓都壓不住。
胡東聽到動靜,過來逗他,“立什麼功了?看你這樣子我還以為案子偵破了,崔東鳳被你找回來了?”
小李忙擺手:“沒有沒有!就是一點小線索,而且是小許發現的。”
甯越看完日曆本和許天的分析,卻瞪了胡東一眼,“你看看!”
胡東看完傻了,解釋道:“一本日曆,我們就掃了眼,見沒寫著字,沒別的痕跡也就完了,真沒認真看,那個位置也不可能留下腳印跟指紋,疏忽了。”
小廖本想回宿舍眯一會兒,這時也過來正色道:“小許,之前是我太託大了,沒想到還真有遺漏。”
許天也不是得理不饒人的,都是凡人,誰工作難免都會有失誤,更何況是這種不能量化的偵查工作,案子移交前為什麼要一遍遍不厭其煩地查證,就是怕有遺漏啊。
她大方道:“沒事,你也不是故意的,我們還是專注案子吧。寧隊,除了日曆,我還有個想法。”
甯越笑道:“說吧,大家都聽著呢。”他看大家的表情就知道以後許天的話在刑偵隊會越來越有分量。
只聽許天道:“我覺得方小玉還有隱瞞,崔東鳳並不是個蠢人,她睡覺是有多死,才能對家裡發生的事毫無覺察?”
甯越皺眉:“你覺得她也被下了藥?”
“可老楊能越過方小玉給崔東鳳下藥嗎?”
胡東愣住:“你是說方小玉給崔東鳳下藥?那這個婆婆也太不是東西了,不是說她們兩個關係很好嗎?”
結婚早的小廖突然來了句:“其實婆媳關係如何只有自己家裡人才清楚,別人只是看個表面,不過如果方小玉能鼓動崔東鳳去鄭小冬家,兩個人關係應該沒壞到下藥的地步吧。”
許天剛想說什麼,甯越道:“別瞎猜了,去問問正主就知道了,看來咱們還是低估了方小玉,她可能還沒交代清楚!”
這次許天不是旁聽,她直接跟著甯越進了審訊室。
不過方小玉看到證物袋裡的日曆只是驚訝:“這是我家的嗎?這也成了證物?能證明什麼?”
許天道:“崔東鳳喜歡用日曆紙寫便箋給你對嗎?”
“啊?什麼便籤?”
甯越解釋:“就是留言。”
他說著拿出日曆本,翻到三月十三號那天,“這是你兒媳婦要去商場排隊買東西,告訴你她不吃飯。這些被撕掉的應該都是給你留的言,案發那天的日曆也被撕掉了,那天她在日曆紙上寫了什麼?”
方小玉驚訝道:“你們猜得沒錯,我們確實喜歡撕日曆紙寫字,小寶爸又不在,家裡沒個文化人,我們也沒什麼便籤,就用這個寫完就扔也不浪費。我也寫過,小崔也寫過,有幾次她不撕下來就寫,那筆能透過好幾頁,我還說她了,她就賭氣說要買個筆記本,隨便撕著玩,不過後來她又說還不如買口紅,我就說別打扮得不三不四,她就不高興了,筆記本也沒買。”
她說著指指那個日曆本,“所以我們就一直用這東西傳話,有時候她回家,我去買菜,或是帶孩子出去玩了,寫個留言挺方便的。不過那天我可沒收到她的留言條,真的,我發誓。”
許天聽出端倪,“方阿姨,我看你們關係也不怎麼好吧,你兒媳婦只說要買口紅,你居然說她不三不四?”
詭異失蹤案11
方阿姨見許天質疑她,馬上解釋道:“我沒說她不三不四,我只是說她要是每天上班,都塗口紅,別人會以為她不三不四。我是怕別人說她呀!”
許天指了指桌的日曆本,“可這種日曆本來就是消耗品,哪怕是印上痕跡也不影響使用,又掛在門後牆上不顯眼的地方,不會影響美觀,就那麼兩頁紙,你還要跟她計較?而她也賭氣說要買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