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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萬字,將一個女子穿越至古代,愛上了另一個女子,最後又被迫回到現代的故事,講得讓人身臨其境。尤其是,最後女主角壽終之時,她的愛人為了不捨緣分至此了結,居然逆天反穿越,來到現代時空,追尋女主……而此時,女主卻已經喪失了上一世的記憶……
那種有口難開的無力感,讓人讀來感同身受。
最終,丹青含淚在那疊稿紙的前面添了一句題記:世上最遠的距離,不是天涯海角,而是我站在你身邊,你卻不知道我愛你。
做完這些,她親自約見凌玉,對她說:“你的小說寫得很好,我們《春芽》可以發。不過,你小說裡面怎麼兩個主角都是女的。”
“有問題?”
“當然有啊。誰都知道,談戀愛的必定是一男一女,可你這文裡,女主的愛人也是女的。”
“女主的愛人,本來就是女的。”
凌玉苦笑。
丹青語塞。這年頭,有點才華的人都有點標新立異耍個性麼?她這個文學社社長為什麼總要應付這些傢伙啊。
調整呼吸,她像應付以前恃才傲物的才子一般,不卑不亢勸解:“這樣吧,你把女主的愛人性別改成男的,這篇小說立刻就定了。”
凌玉卻搖搖頭:“可她的愛人,確實是女的。”
談判失敗。
作為一個文學社的社長,丹青不是沒經歷過這種刺頭才子,也不是沒經歷過這種談判失敗,所以她也不以為意,而是回去直接把女主愛人的性別換成男性,然後直接出印。
開什麼玩笑,再耍個性也要有個限度,哪有女人跟女人談戀愛的!這可是校園純文學刊物。
其實,也不怪丹青,在2004年,還沒有腐女這種生物,而同性戀的科普,也完全沒有到位。很多大學生根本不知道同性戀這回事,或者,即便知道,也覺得是見不得光的,如同《春光乍洩》電影的色調。
總之,不會進入主流文學圈。
但,凌玉從來就不想搞文學啊。
所以,拿到那期《春芽》的時候,凌玉直接退了社團。
“為什麼要退呀?你這小說寫得多好呀!你簡直是才女中的才女,比瓊瑤還瓊瑤呢!”
得知這個訊息的時候,方思雅正在寢室裡抱著最新一期的《春芽》看得眼淚一把鼻涕一把。
看方思雅如此,凌玉有點囧:“你在看那篇小說?”
“是啊。”方思雅重重點頭,“寫得真好。比我在書店租的小說都好!”
“哦?好在哪裡?”
凌玉望著方思雅,眼神裡有耐人尋味的味道。
“說不上來。就是特別感人。但,好像又不止是感人。”方思雅認真描述,“以前吧,我看瓊瑤的小說也哭。看郭敬明的小說也哭,尤其郭敬明的那本《夢裡花落知多少》,讓我哭慘了。可是,你這小說,似乎不止讓我哭這麼簡單。唔,我也說不上來,就好像……好像我真的跟著女主經歷過那些一樣。對,就是那樣!彷彿我就是那個女主。甚至,那些故事,我都覺得有印象呢。”
“有印象?”凌玉望著方思雅,眼睛深如幽潭。
方思雅給她看得有點心慌:“那個,我的意思,是說……感同身受。對,就是你寫得好,很逼真,讓我感同身受。”
感同身受麼?
只是因為小說寫得好,感同身受麼?
凌玉頹然坐下,深深嘆了一口氣。
看凌玉如此,方思雅有些心疼。以為對方是糾結跟文學社的事,於是站起身,握住了凌玉的手:“玉,不管你是什麼原因退出文學社,我都跟你一起退。你不要不開心了。”
凌玉抬起頭,眼裡有了些許光彩。
“可是,你說你很喜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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