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胡椒貴如黃金(第2/2 頁)
很多權貴人家屯了很多。就像現代有些人屯茅臺。
唐代宗時期有一個宰相,叫元載,是一個鉅貪,喜歡屯胡椒。唐代宗抄他家的時候,抄出了驚人的64噸胡椒。
賣得錢,拉到錢櫃換黃金。5700個銅錢換一兩(唐兩,373g)金子。(成書於唐德宗時期的《因話錄》中記載,一唐兩的黃金等於8000文錢,唐初,銅錢緊缺,)
換得金子,帶回到現代一稱,30467克。
按照今日金價,4005元/克。
實現財富自由了。
幾天後。把黃金賣掉。
銀行卡里多了1155萬r。
趕緊把借的網貸全部還掉。
借網貸,只是萬不得已的情況。
給家裡打了100萬。
唐朝。
賣完了包子。
揉了揉腰。
這太辛苦了。
早辰5點起來,起得比雞早,揉麵,剁餡,包包子,上蒸屜蒸,賣包子,一直忙到上午9點。我的老腰啊。頂不住啊。
要招人。
所以,
在店門口貼了一張招工廣告。
招兩人。
工作內容,做包子,賣包子。
工作時間,從卯時起,至賣完包子(約巳時一刻,(9點15))。晚上可住店裡。
招募要求,能夠甚任工作。工作態度,認真,負責。
報酬:1天,4個銅錢。加兩個老面白饅頭的福利。4個銅錢不低。可以買4斤麥子,或者3斤磨好的麥粉(麵粉)。
有意者前來應聘。
剛貼出一會兒。
店外有人喊,“店主在嗎?”
周明在裡屋回應,“在。”走出來。
一個男孩站在店外。農家的孩子,神情有些拘束。大約14,5歲。半大小子。
典小二,家裡有7個,從典小一到典小七。父母養不起那麼多孩子,昨天,他偷聽到父母的談話,要把要把小三,賣給大戶人家做婢女。即省了一張嘴,也能賣一筆錢,買糧食,養活剩下6個孩子。典小二絕不同意,13歲的小女孩子去人家做婢女,侍候人,碰到惡劣的主家,動撤被打罵,關柴房,餓一天沒飯吃。所以,典小二天不亮就離家,來長安找工作。找到工作,有工資,能買糧食,就不用賣女兒了。
典小二說道,“我看到招工廣告,我來應聘的。”
周明看著這半大小子。眼神裡滿是渴望,他非常渴望這份工作。
周明說道,“行。”
典小二說道,“招工廣告上寫著招兩人,我還有一個姐姐。能不能把我姐姐也招了。”
周明說道,“行。”
典小二很感激地說道,“謝謝店主。”
周明說道,“叫你姐姐來。籤個用工契約。”
典小二說道,“好。我現在回去叫我姐姐來。”
周明說道,“好。”
典小二離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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