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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壓根用不著對吳王妃留什麼情面,直接派人訓了她一頓,教女無方之類的詞劈頭蓋臉地砸過來,只把吳王妃砸的都要哭出來了!媽的,我辛辛苦苦十幾年,提丈夫養大了幾十個孩子,誰不說我孩子教得好?這個祖宗根本不是我教的好麼?
福順縣主也被砸暈了,她此刻才意識到自己的身份,是的,她是皇帝的侄女,可她只是個堂侄女啊!皇帝的堂侄女多得數不清好麼?她去招惹的是皇帝親姐姐跟的兒子!遠近親疏稍微算一算就知道了……
這件事兒過後,福順縣主徹底老實了,但是她那個談了半截的婚事也算是泡湯了,人家李雅雖然沒有王寶芝那麼牛掰,可好歹也是個高帥富官二代,人家幹嘛委屈自己啊?第二天,國子監祭酒就派了人過來客客氣氣地說自己的兒子天生頑劣,怕是配不上縣主,這婚事便作罷了吧!
吳王妃能說啥?人家不樂意當備胎還能逼著人家當啊!只得強笑著同意此事作罷。
這下子福順縣主真的傻了,她對李雅不滿意那是相對王寶芝的,這會兒親事泡湯,她才想起來李雅也是她自己看上的,而且是在王寶芝之前她最喜歡的一個了……這下雞飛蛋打,她蔫了,老老實實躲在自己院子裡不敢出門。
不過即使不出門 ,此事的惡劣後果也出來了。已經談好婚事的對方當然不能悔婚,但剩下的三個兒子死活沒人問津了……吳王妃現在只能安慰自己,幸好大部分都定下了,幸好福順郡主發作的晚。
出了這樣的事兒,吳王妃對給剩下的三個兒子找妻子也就沒什麼信心了,想著乾脆還是回江寧吧!起碼那裡,沒有人會不給他家面子。她一回江寧,便讓下了帖子辦賞花會,只說院子裡的荷花開了,請城中的貴婦千金們過來聚一聚,賞賞花,敘敘舊。她請夫人們聚會,女兒則請女孩子們,又讓吳王下了帖子,請了城裡不少青年才俊過來參加另一場聚會。
這些事兒,稍微有點門路的都打聽到了,不過就像吳王妃想的那樣,在開封,吳王的兒子確實不算受歡迎,可是放在江寧,還是稱得上香餑餑的:吳王畢竟是這裡的藩王,就算平日裡不管地方事務,可是各地的軍政長官誰能不賣他面子?跟他家攀上親還是有很多好處。
當然,這種事兒,不管秦節還是穆維,都覺得跟自家阿昭沒甚關係,也就沒跟她說這事兒,左右吳王妃總不至於把主意打到秦昭的頭上……吳王府配得上秦昭身份的只有嫡出的十三郎,問題是那位十三郎今年才九歲,談親事什麼的還為時尚早,
作者有話要說:注1:把縣主賣給商人家做老婆不是我隨便說的,是真實的歷史。
許多時候人們以為商人地位低下,其實呢,這東西都是相對的,沒錯,士農工商是這麼個排序方式,可是一個家裡有一百畝地的秀才,跟一個家產百萬的鉅商,誰社會地位高?別說普通的讀書人了,就是皇族,要是混的慘了,也只能領點國家補貼混日子。而這些人偏偏又是最好面子的族類,所以錢不夠花就要想辦法,說起來啊,把女兒嫁給商人換回大筆的聘禮這種行為在北宋的一段時間裡是非常流行的。
史家李燾記,宋哲宗元祐七年夏四月戊午,“太皇太后曰:一事甚悔,前日乃往問帽子田家,見說是家凡十縣主,毎五千貫買一個,國家寧要汝錢。也是何門當戶敵”。又北宋後期人朱彧記:“近世宗女既多,宗正立官媒數十人掌議婚 京師富人如大桶張家,至有三十餘縣主。”
一個大商人,敢在太后面前直言自家有十幾個縣主做媳婦,五千貫買一個弄來的;而另一個大商人大桶張家更是買了足足三十多個縣主。
這個事情我在《李想的北宋》裡提過,這裡我還要再次吐個槽:階級確實是天生的,但是階級再高,自己沒出息照樣沒用!皇族咋了?沒錢照樣賣女兒。
PS: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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