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頁(第2/4 頁)
著吉他冷冷看他們:&ldo;怎麼?賺了兩年錢,膽子都賺沒了。&rdo;
搞搖滾的就是容易激,這話一說其他人全部翻天了,嚷個不停:&ldo;唱就唱,怕什麼,幹他孃的!&rdo;
倒數完,主持人還在副舞臺走程式採訪陳景,木馬的幾個人還在躍躍欲試商量等會要不要幹票大的一人來段lo,有人把電吉他遞給我,沉甸甸的,這吉他像極我十幾歲那把,也是通體紅色,像火焰的形狀。黑暗中看得見舞臺一側我粉絲的燈牌,她們已經覺察到了什麼,一個個躍躍欲試地朝這邊看。
紀容輔那混蛋現在最好給我坐在電視機前面好好看著,不然我回去肯定要拿這吉他爆他的頭。
主持人開始報幕,我手指輕輕摩挲著吉他的弦,冰冷的鋼弦,沉默而安靜。我聽見鼓手用腳輕點地板的聲音。
十九歲的林睢有沒有想過這一幕呢?
&ldo;下面有請林睢和木馬樂隊,演唱歌曲《狂》。&rdo;
追光燈打下來,舞臺瞬間大亮,我聽見鼓手清晰的鼓點,這一段配樂中有古琴的聲音。
&ldo;向萬裡無寸糙處去……&rdo;聲音漸低漸無聲,我緩緩抬眼看著鏡頭,嘆息般念道:&ldo;一場敗闕。&rdo;
我聽見自己的聲音在場館中迴蕩開,我跑了五年糙原,終於學到一點蒼涼。
放開麥架,轉身,跟鼓手交換一個眼神,再轉身來時候,電吉他與架子鼓的聲音一瞬間炸裂開來,舞臺邊竄起耀眼的煙花,舞臺上瞬間明亮如同白晝。
電吉他的搖弦,像我那天清晨和元睿一起騎馬去河邊,冷冽的冬天,河邊棲息著無數鳥雁,我打著馬從山坡上衝下去,千百隻大雁一齊飛起,萬千鳥語嘈雜聲中,無數翅膀一齊扇動著往天邊飛去,如同下了一場暴雨。
我的手指按過每一根鋼弦,熟稔得如同呼吸,g-f-b4,幾個滑弦切入連復段,掃弦,貝斯烘托,轉入一段十六分音符和六連音,用速度推上□□,搖弦的聲音席捲過舞臺,狂熱而嘈雜的電吉他,獨特而極具衝擊力的金屬音。
我站起來握住冰冷的麥架唱我最喜歡的一段搖滾。
&ldo;ld!gold!&rdo;我手指抓住麥克風,眼睛看著臺下的簡柯,挑釁地唱道:&ldo;!uries!&rdo;
沒人知道我會在佛偈之後接英文,就好像沒人知道我會用本音來唱搖滾,清越的青年音,音準與錄音室無異,第二段時略低了半度,就在他們以為我會就這樣唱完這段搖滾時,我的聲音卻轉為怒音,臺下有一秒的反應時間,然後瘋狂地歡呼起來。
這一段是寫給尹奚的,二十一歲的我仍然不知道天高地厚,覺得自己註定要幹出一番石破天驚的大事,寫這段搖滾的時候我胸中也藏著一團火,所以仍然有無數地下音樂人駐唱時喜歡唱這首歌,就為了這一段的酣暢淋漓。
搖滾其實是節奏和情緒的魔術,讓你情不自禁地被代入歌曲的熱烈中,現在有個詞叫&ldo;燃&rdo;,以這個標準看,這首歌其實燃得不行,配器遞增,段落推進,最終飆到c3的假音,彷彿絢爛的煙花在夜空炸裂開來。
我聽見自己的聲音在場館中迴蕩,我是天生的搖滾嗓,即使不沙,永遠有那種不知死活的少年感,樂器的金屬感越重,越能增加這種對比感,像屠龍的少年站在洞的入口,就算黑雲壓城,也遮不住那一個單薄的身影。
何況我的怒音這麼漂亮,這種將破未破的嘶吼,聲壓大得可怕,永遠比那種尖細的高音要來得震撼,這是搖滾樂裡的終極殺器。我其實從不輕易用怒音,因為愛惜嗓子。但是他簡柯竟然放棄了我,那我就讓他看看,他到底放棄了什麼。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