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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武。。”。
衙役們大喊起來,大門外的百姓被這種威勢壓迫,逐漸安靜下來。
縣令有些不自然的摸著驚堂木,他有些著急了。
而堂下的李凌始終一言不發。
“奸詐!”。周氏以為大少爺是見死不救,她有些心慌了。
事情一步步向有利於王財主的一面發展,他有些得意了,逼上梁山,縣令大人不得不做出讓他滿意的判決。
混在百姓們當中的家丁做的很好,回去以後要好好獎賞他們。
馬縣丞也夾雜在人群中聽審,他心中極其暢快。看來縣尊大人是招架不住了,這次終於讓李家吃了大虧。
“縣尊大人,我有話說!”。王財主一干人等正自得意的時候李凌緩緩從椅子上站了起來說道:“王財主和李明所簽定的婚書根本就是無效的,所以大人不能將我李家的鹽鋪判給王財主!”。
“胡說,白紙黑字寫的清清楚楚,怎麼會無效?”。王財主大喊著跳了起來,但是很快就認識到了自己所處的位置,他趕緊低頭又跪了下來。
“怎麼會無效呢?難道李家真想賴帳不成?”。
門外不知是誰又大喊起來,帶著旁聽的群眾一起竊竊私語。
“哦?”縣令很有些意外,他眼睛一亮,向李凌問道:“不知道解元有何說辭!”。
“周氏只是家父的一個小妾,李明也是妾生的兒子,按照我大明朝的律法,她們都沒有繼承財產的資格,更沒有資格將李家所屬的鋪子轉讓給他人!”李凌開始一五一十的解釋起來,聲音很大,力求讓大門外的群眾也聽見。
“對,解元高見吶!我怎麼將這茬給忘了!”。他脖子向前伸了神向正在做記錄的師爺問道:“依你看解元說的可在理!”。
師爺一直在奮筆疾書,對縣尊點了點頭之後又開始記錄!
“既然如此那就。。”
縣令的話還沒有說完,王財主就開始辯駁李凌:“不管怎麼說,周氏總是簽了婚書,李家不能反悔!”。
他一口咬定了周氏簽約的事實,為的就是混淆視聽。
“照你怎麼說,我只要和別人寫下字據,說明你家的田地歸別人了,人家就可以到你家收地?”。李凌沒有惱怒,反而開始質問王財主。
“這怎麼可能?”。王財主話剛出口就後悔了,也是周氏同樣沒有將鋪子轉讓的資格。
“求大老爺做主!”。王財主無法辯駁李凌,只好將希望轉到了縣尊身上,他相信雖然縣令有心偏幫李家但是未必會太過分,堂下還有那麼多人看著呢!
“周氏,王財主二人堂下聽判,本官裁定:若是李明願意娶王家小姐則王家的田產盡歸其所有,若是不願意,則要賠償王家紋銀千兩,爾等可服氣?”。縣尊大人一拍驚堂木便做了最後決定。
“我服氣!”。王財主率先答應道,雖然一千兩銀子和那幾個鹽鋪相比只是九牛一毛,但是至少有所收穫不是,看解元公的樣子是不打算放棄鹽鋪,自己如何斗的過他?
“大人,我兒子願意娶王家女為妻!”。周氏一發狠便決定認下這門親事,大一點又如何,幾百畝良田夠李明納幾房小妾了。
捨得一身剮,敢把皇帝拉下馬,周氏決定要和王財主鬥到底。
第四十七章手眼通天馬大師
官司勝出,周氏像一隻驕傲的公雞一樣,昂著頭回到了李家。
“你放心,大不了再納幾房小妾,至於王氏嗎?你當她只是擺設就好了!”。周氏一邊安慰李明一邊承諾道。
娶一個大自己十幾歲的女人為妻,只有先皇那樣的人物才能做到,李明這樣一個俗人,想要做到甘之如飴實在是太難了。
母親的承諾給他吃了一劑定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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