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合夥人(第1/3 頁)
第二天10點,方萬山來到了萬科夢工場,其他都已經等在那裡了。
方萬山與其他人打完招呼後,就拉著王劍,午馬,王金等人進了會議室,待其他人都坐下後,方萬山就讓鍾初紅幫忙給所有人發了一份自己初略擬定的合夥人協議。
這個是規則其實是方萬山很早前自己起草的,但是方萬山以前都只是臆想的,可能實際的情況需要改變,但是方萬山大體的框架不準備修改。
合夥人協議把合夥人分成四個等級,永久合夥人,高階合夥人,普通合夥人及臨時合夥人。
永久合夥人目前來說就方萬山一個,他擁有一票否決權,管理權及人事權。
高階合夥人指的公司股東及以後由員工升上來的管理人員,還包括一些對公司有重大貢獻的人員,目前就是二哥方強,午馬,鄭則仕等人。
高階合夥人擁有對公司專案建議權及投票權,對管理人員有監督權,高階合夥人需要永久合夥人指定。
普通合夥人則是對公司有貢獻獲得期權的人群,有一定的監督權及分紅權。
臨時合夥人則是指非公司人員,一起與公司合作,有分紅權。
萬科夢工場每個專案啟動都需要高階合夥人以上的人員發起,發起後由高階合夥人自我決定是否參與,參與人員需要進行投票,每個專案參與不得少於5人(具體以後商議),贊成票過半則可以透過;還有一種方法是直接找到永久合夥人投資,目前來說就是找方萬山。
專案透過以後,公司首先必須投資50,專案發起人不能超過30,其他20由其他高階合夥人自願投資,如果投資認購不到位,則需要給永久合夥人稽核決定是否公司追加,還是引入其他的臨時合夥人進行投資。
每個專案分紅分成3部分,一部分為投資分紅,佔65,還有一部分為專案工作人員分紅,佔15,最後一部分為劇組人員分紅,佔有20,具體的專案具體操作,這個是一個基準指導,具體每個成員怎麼分配方萬山都在檔案中有提及。
最後一點就是每個專案分紅不是直接傳送現金給公司員工,是配給為公司股金,具體都是按照1元一股計算,每年年底公司進行分紅配股,分紅比例有永久合夥人與高階合夥人一起討論決定。
午馬他們看了後,王金就提出了一個問題:
“如果有人中途退出,他的股權怎麼辦?”
方萬山笑著看著王金說:“公司進行回收,按照原價給與補償,也就是現在按照一元一股。”
午馬及鄭則仕對望了一下,鄭則仕則問:
“這個專案分紅比例是否有點高啊,還有就是專案工作員是說幕後人員還是公司員工。”
方萬山直接回答說:“就是幕後的人員,專案的分紅你們認為有點高我們可以再討論。”
討論最後減少到10左右,具體分配劇組團隊自己分配。
鄭則仕再次問道:“不是公司員工的人員,是否也享受分紅。”
方萬山這次很很定說:“不會。”
王劍這個時候也問道:“那公司的行政人員怎麼享受分紅。”
方萬山則說;“公司年終利潤裡面有一部分是分給他們的。”
王晶這時候插嘴問道:“公司的紅利包括了院線的麼。”
方萬山認真的瞧了瞧王晶說:“這是二家公司,雖然都是我的,但是隻是事務方面的一些合作關係。”
午馬是公司這段時間運營的實際負責人,他想了下問方萬山:
“那公司的簽約人演員去外面活怎麼算,還有就是導演,工作人員。”
方萬山這次沒有馬上回答,只是直接把問題拋給其他人討論。
抽成是一定的,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