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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蹤的女兒。盧察克於1977年7月18日報案稱女兒失蹤[備註:cpd案件號no117,日期1977年7月18日(sr50/)]。亞什萬&iddot;辛格警探(cpd26774)與盧察剋夫婦(羅伯特&iddot;c與阿姆麗塔&iddot;d)於1977年7月21日05:41到達機場,確認嬰兒身份,這名嬰兒的確是出生於1977年1月22日的維多利亞&iddot;卡羅琳&iddot;盧察克。經孩子的母親檢查確認,嬰兒維多利亞&iddot;c盧察克幾小時前就已死亡。蘇賈塔和黛維&iddot;丘杜裡夫婦隨即被捕並被送往喬林基街的加爾各答警察局總部,罪名是涉嫌綁架、謀殺以及試圖偷運贓物出國。經屍檢報告[備註:盧察克-cpd/e2671067/21777]確認,盧察克嬰兒的死亡時間為2~5小時,不法分子企圖將嬰兒的屍體作為容器,向國外運送偷來的贓物:物品列表及估價如下:
紅寶石(6枚)1, 115, 000盧比
藍寶石(4枚)762, 000盧比
歐泊石(4枚)136, 000盧比
紫水晶(2枚)742, 000盧比
碧璽(5枚)380, 000盧比
進一步的細節請聯絡辛格(亞什萬 cpd26774)。報告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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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爾各答一直在謀殺我。
‐‐卡比塔&iddot;辛哈
加爾各答不肯放我們離開,這座惡臭的城市又糾纏了我們兩天。
阿姆麗塔和我不肯丟下維多利亞。哪怕是在警察做屍檢或送葬人整理遺容的時候,我們也堅持守在隔壁的房間裡。
辛格說,我們還得在加爾各答待幾個星期,至少要等到審訊結束。我回答說不行。我們分別對著一位看起來十分乏味的速記員陳述了一遍證詞。
美國大使館的人從新德里趕來了,那個男人真是隻多管閒事的小白兔,他名叫唐&iddot;沃登。面對那些尸位素餐的印度官僚,他的處理方式就是向對方道歉,然後回過頭跟我們解釋,完全是因為我們執意要在這麼短的時間裡帶著孩子的屍體回國,所以才會搞得這麼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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