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1章 正義的抉擇(一)(第2/2 頁)
葉永雅書記一直靜靜地聽著雙方的爭論,此時他清了清嗓子,說道:“各位同志,我們今天是來討論富民措施的,不是來爭吵的。大家都發表一下自己的意見吧。”
馬副市長和覃書記等一眾常委紛紛發言,表達了對張雲市長提出的“富民計劃二十條措施”的支援。
他們認為這些措施是切實可行的,能夠為城市帶來新的發展機遇。
“我認為張市長的措施是有遠見的,我們應該勇敢地邁出這一步。”馬副市長說道。
覃書記也點頭表示贊同:“我們不能只考慮眼前的利益,而要為子孫後代著想。”
葉永雅最後一臉正色地說道:“我覺得張市長的這二十條富民措施是制定得切實可行的——我記得在豫劇‘七品芝麻官’裡有一句話,叫做‘當官不為民作主,不如回家賣紅薯’,要我們當官來做什麼?我們當官的存在不就是為老百姓謀利益嗎?不就是為了老百姓們的生活變得更加好嗎?”
江小勇聽了葉書記的話,不禁在心裡冷哼:“你是張雲的老公你當然要維護他了,你當然要幫他說話了!你兩口子就不要在這裡唱雙簧了!”
但是,張雲卻好像並不知江小勇的心思一樣,他站起來冷冷地說:“其實,要使得用於民生的錢夠,很簡單,我們只要不搞那些政績工程,不要去把那上好的路挖爛了又重修;不用把那些本身就是非常好的大樓炸掉重建;我們少修一點爛尾樓;不要把辦公樓修得那麼高,那麼好,那麼氣派,而是實實在在地把錢用於民生工程的建設,那錢怎麼會不夠用?”
葉永雅書記看到雙方爭執得不可開交,她望了望三十三位被自己的秘書通知來開會的幹部,嚴肅而乾脆地道:“這樣吧,我們就這樣一隻吵下去吵個三天三夜也不會有什麼結果。咱們就對張雲市長提出的這二十條‘富民措施’投票透過吧!如果票數少於一半,那張市長的這個‘富民二十條措施’就不能透過;如果贊成的票數超過十七票,那就說明這‘富民措施二十條’是符合民意的,是對的,那就得意透過。”
葉永雅書記這話還沒有落下,江小勇副市長和尹超副書記以及宣傳部長任遠翔的臉色均是一變:葉永雅,你好陰險,這33個人裡面,就十一個常委也只有我們三個人是一個觀點的,我們佔比也就是十一分之三;而那剩下的22個人都是你和張雲的人,即使裡面有兩個保持中立的人,那這兩個中立的人很很容易倒向你那一邊啊!
這樣算下來,我們三個人也就只能佔三十三分之三了!
就這個比例你還要投票決定透過這“富民二十條”?!
這不是“癩子頭上的蝨子”——明擺著的該我們輸嘛!
果然,經過激烈的討論後的投票決定,最終以絕對的碾壓性優勢透過了“富民政策二十條措施”。
會議結束後,張雲市長鬆了一口氣,但他也知道,這場鬥爭才剛剛開始。而江小勇則陰沉著臉,心中充滿了憤怒和不甘,他暗暗發誓,一定要讓張雲市長付出沉重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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