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改的不錯!(第2/2 頁)
快節奏電吉他和貝斯作為主音。
特別是副歌時嗩吶一響,極具重金屬感覺的貝斯和電吉他便緊隨其後切入,高聲部和低聲部同時炸裂,確實很燥,很搖滾!
改編版的《囍》要比原版燃多了。
如果說原版聽起來感覺到的都是新娘的無奈和淒涼,以及村裡親友對這場冥婚的冷漠,那麼楊霄的搖滾改編版則將這種無奈下的怒火給放大了一百倍。
就像是原版中那個被配了冥婚的新娘,憤怒的從墳裡爬出來,想要對世界控訴和復仇的感覺。
贊!
其實原版《囍》中歌詞講的故事,是一對從小有婚約的青梅竹馬的故事。
兩人從小就有婚約,但是卻沒有愛情,女方並不喜歡男方。
後來男方去趕考了,在這期間,女方和王二狗好上了,兩人不顧世俗的議論,偷情了。
再後來偷情的事被曝光了,女方就不堪村裡言論的譴責,自殺了,但是怕死的王二狗卻沒有什麼表示,甚至連祭拜都不敢去祭拜女方。只敢半夜偷偷來靈堂看看。
但是新郎卻回來依舊履行了他們的婚約,與新娘辦了冥婚。
嘆青梅竹馬,等一玉如意,一酒桶尋醉。
女方也很後悔,所以才笑著哭,哭著笑,笑王二狗薄情,哭自己傻。
被新郎執意冥婚所感動了。
這算是一個悽美的愛情故事吧。
所以副歌的嗩吶部分包含了激烈的情感,痛徹心扉的悲傷,撕心裂肺的哭喊。
但是對於冥婚這種陋習,葉未央是堅決抵制的,才想要用搖滾進行二次的改編。
在搖滾改編版中,雖然歌詞沒有一點變化,但是整首歌的意境完全變了!
搖滾版中,新娘的憤怒被放大了,傳達出來的感覺就像是新娘在控訴狗日的王二狗只敢睡,不敢擔責,自己死後連祭拜都不敢,更別說殉情了。
副歌部分充滿了新娘死了都還要與那位新郎配冥婚的無奈和憤怒。
好像她要從墳裡出來一榔頭敲死王二狗一樣。
不錯,這才是新時代女性該有的性格!
葉未央就喜歡這種!
憑啥指腹為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就一定要遵守,哪怕雙方沒有一點愛情,也要嫁給自己不喜歡的人?
憑啥不能沒有自己追求愛情的權利?
憑啥一切的錯都是女方承擔,那個無情的王二狗卻逃避了一切的罪責,最後還能在冥堂上給她送點心?
這個故事裡,那位按照約定履行婚約的新郎沒有錯,為了追逐愛情,最後落得自殺的新娘也沒錯!
錯的只有一個人,那個勾引新娘,卻不敢承擔責任,最後連為她要個名分都不願意的絕情王二狗!
這首歌就應該這樣改!
將新娘的這種憤怒和恨放大!
楊霄改的很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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