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部分(第1/5 頁)
,林志雄在商場浸yin了數十年之久,自然十分清楚商不與官爭之理,浦家後臺過硬,但其也不願坐地捱打,思前想後,最終將希望寄託在了京城獅峰商行的呼延公子身上,雖然林志雄和呼延公子並無深交,但多年的閱歷告訴他,獅峰商行深不可測,這才請蕭天出面求助於我。
按照我昨日的說法,林志雄帶著精通律法的原府衙幕僚孔堅再次來到福州府衙。孔堅五十出頭,進士出身,十多年前曾任福州知府事陳享的幕僚,後見陳享貪贓枉法,意圖阻止,反被陳享倒打一耙,羈押一年後才被釋放,孔堅出獄後生計無著,加上身體極差,在無路可走時,幸得林志雄收留,保住了一條性命。
“大人,草民與那海外客商約定的交期眼看就要到了,草民再無他法可想,只得求大人給草民做主了。”
章松見屢勸不止,有些惱怒道:“林志雄,本官說過,這是船舶司之事,本府也無權裁決,念在你有功於福州,速速離去吧,不然本府可治你擾亂公堂之罪。”
“大人,草民孔堅,添為林先生之訟師。”孔堅站了出來,拜了拜道,“依我朝律法,如有不服裁決者,可向上級府衙申請復訴,今船舶司毫不理會我林氏商行之申請,故只能前來福州府求助大人,大人一向秉公辦事,福州城人人皆知,所以草民斗膽請大人開恩接下這訴狀。”
“訟師?本府已經多年未見了,孔堅,你還真夠膽大,不知道訟師所要承受的連帶責任嗎?”
“大人,草民只是依法行事。”孔堅不卑不亢道。
“哼,林志雄,有備而來啊,還帶著訟師。”
“大人,草民的確無路可走了,還請大人見諒。”林志雄一邊言道,一邊眼神四顧,呼延公子說的欽差怎麼還不出現。
“你無路可走?”章松眼珠一轉,突然笑道,“林志雄,既然你帶著訟師前來,那你們就該懂得我朝的律法,律法有著明確的規定,只有每年的十月到一月,官府才會受理有關戶口、婚姻、田土、錢債之類的訴訟,除非是謀反、叛逆、盜賊以及人命重案等,否則官府可以拒絕受理。眼下好像時日不對,而你們也沒有什麼命案吧?”
中國古代的傳統文化認定訴訟發生率是衡量一個社會民風是否淳厚、澆薄的尺度,如果某個官吏所管轄地區內的訴訟案增多,就表示官府不盡職不盡力。於是古代司法制度就由此衍生出許多在今天看來是荒唐的息訟規定:儘量限制人民向官府提起訴訟。
比如,唐朝時就規定,百姓提起訴訟的時間,每年只有五個月。宋朝時更為苛刻,只有四個月可以上訴,除了有月份的限制,還有日期的限制,這就是專門的“詞訴日”。
孔堅不慌不忙道:“大人,我朝律法的確有此規定,但我商行所要上訴的不是民事糾紛,而是上告船舶司不能公正地對待我商行,這並非民事糾紛,所以不應受此限制。”
“孔訟師,本府也久聞你的大名,在福州府,誰不知道你孔先生精通律法,但是此事就是不行,那船舶司也是我朝衙門之一,豈能容你們想告就告?”章松一拍驚堂木,大聲言道,“來人,將其逐出府衙。”
林志雄,孔堅互相對望一眼,一同大聲叫道:“大人,不可啊。”
一眾衙役都受過林志雄的好處,稍稍猶豫了下,但見知府事章松板著臉,毫無協商的餘地,只得硬著下場,準備將人驅逐出去。
突然,門外一陣鑼鼓聲鳴,接著一個洪亮的聲音說道:“欽差大人葉夢鼎大人到!”
門外適時響起了林志雄苦盼的聲音,一顆懸著之心終於放了下來。
章松卻是一驚,這欽差是從哪裡冒出來的,怎麼沒聽兩位制置使大人說過?
兩人均是心動,只是感覺大不一樣。
欽差大人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