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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這話的時候,他們牽著手在臺北逛夜市。她把一顆牛丸塞進嘴裡。如果不做生意,為什麼拖我的手?
因為喜歡,喜歡此時此刻的這種場景。N連這種不負責任的話,都能說得極其自然。
S從時尚雜誌跳槽,去了電視臺,專門做社會調查,在業內也有了點名氣。N用了兩年時間,漸漸回血,又擺出了超出從前的派頭。不知道他們兩個是否算過得越來越好了。N身邊的女友絡繹不絕,和S的感情,卻從未上過議程。兩個人好像因為認識的年月多了,也沒強求什麼,過好自己的生活,偶爾見面,看到對方都開心,做該做的事。
其實,是S從來沒想過,會有這樣持久的喜歡,延綿至今。
一次路過一家標稱“×老闆是個王八蛋捐錢和小姨子跑了,工廠清倉大甩賣”的店,正好在放戴佩妮《你要的愛》,放得整條街都聽得到,竟然也放出一種撕心裂肺的感覺。S從外地回來,揹著雙肩包,就在那個路口站著,發現了一件很操蛋的事:原來過去了十多年,清倉的價格都從一元變成十元,她卻絲毫沒有長進。
來接她的男朋友看她站著不動,拎起她背上的揹包問:怎麼了?
S說:你知不知道我喜歡道明寺?
男朋友樂不可支,揉著她的頭髮,說:姑娘,你知不知道自己三十了啊。S挺難過的,又說了一遍:是啊,可是我還是喜歡道明寺啊。
她以為這位男朋友,真的一點也不懂自己,馬上要和他分手才行,之後沒多久,兩個人就結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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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和這一任男友結婚,還要託N的福。本來2012是“世界末日”,S和N約好去看一場演唱會,他們覺得如果全人類都死了,一定要一起聽場演唱會。一時興起,決定開車去別的城市,就是為了一些洋洋灑灑散在歲月裡的老歌。一路上開著所有窗戶,冷風灌滿了整輛車,在高速上飛馳而過。兩個人一起唱著歌,唱著大學時候,每個人都會唱的每一首歌。
剛入學的時候,還流行辦舞會,兩個交錯旋轉的大圓跳著圓圈舞,女生裡圈,男生外圈,不斷地交換舞伴。跟臺灣的學校學的,楊海薇的《第一支舞》。後來S因為工作關係去KTV聽過演唱者本人唱歌,她坐在一邊激動得都說不出話。但是又很想告訴她,你當時要是多唱一個“耶咦耶,啊,哦耶”什麼的,我就能在這首歌結尾的時候牽住N的手了。這樣的話,故事會不會有些不一樣?
S和N在半途經歷了世紀大堵車,兩個人在車上等得心急火燎,最後N說,我們下來走走吧,還沒走過高速呢。S說好呀。兩個人就這麼走著走著,N隨口就說出來:知道我為什麼喜歡她嗎?我大學時候跳舞,第一個牽手的女生就是她,之後做的所有壞事,只不過是為了引起她注意,再然後為她打架,為她退學,為她成為她想要的男朋友的樣子。我就是喜歡,沒有什麼為什麼,你懂嗎?之後他唱起了其中一句:只要不嫌我舞步笨拙,你是我唯一的選擇。
S聽到這裡已經泣不成聲了。我怎麼可能不懂?你這個大傻×。她心裡想著。
那次演唱會誰也沒去成,知道女孩回頭找他之後,S轉身就朝著相反的方向走了。N沒追她,在她身後大喊著,1。41421356237309504880……每個數字都被揉碎在風裡,他喊得越大聲,她越聽不清。
她捂著耳朵,想著,多麼自負的一個男生,才會去背根號二。這是他對她說的最後一段話,一串邏輯的數字,不代表愛,也不代表不愛,只代表他會背根號二。
她打電話給男朋友,之後蹲在路邊等他。他開車趕到的時候已經是凌晨了,S抬頭看著他,說的第一句話就是,咱們結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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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不知道等到幾點,S已經躺在沙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