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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極,要麼甜的過分,要麼就淡的像水。姜霜本以為那日廟會上,錢權是為了給張氏留點餘地,才說改日再比。
沒想到看今日這個架勢,還真要比一比了?
張氏:「姜掌櫃是怕了?」
笑話,姜霜有什麼好怕的。
「怎麼比?」
「那自然是比誰家的奶茶更好喝了。」
「我今日還特意請了錢掌櫃過來,做當事人。」
姜霜心裡盤算著,這兩人簡直蛇鼠一窩,讓錢權當見證人,可以說是貓給耗子當伴娘,沒安好心。
「我看只有錢掌櫃一位見證人不夠,我這邊舉薦李掌櫃也當見證人,如何?」
張氏和錢權看了眼,錢權笑道:「自然,見證人越多越好。」
「只是這些都可以慢慢商定,我們不如先把日子定了。」
姜霜也知這種事情急不來,同意先把比賽的日子定下來。
「下個月十五。」
「十二月初一。」
兩人幾乎異口同聲地說道,十五是錢權提的,姜霜十五那天事情太多了,斷然是不可能同意的。錢權主動退一步說道,「那初八如何?」
「初八不行,我要提前準備奶茶。」
無論錢權怎麼說,姜霜固執地要把比賽的日子定在十五之後。
張氏冷哼一聲:「姜掌櫃推三阻四。既然如此拖沓,不如早點認輸。」
姜霜瞥了一眼說道:「激將法對我沒用。」
「愛比不比。」姜霜還不需要用一場比賽來宣傳自己的茶樓,當時她在廟會提出比賽一說,是為了讓張氏認清一杯茶的奶茶就是不如一盞茶,以後莫要隨意碰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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