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5章 昭雪路漫漫(第2/3 頁)
線,全身上下被縫 160 多針。
在我身體尚未恢復時,辦案人員又採取威脅、欺騙、引誘的卑鄙手段,讓我在不能正確反映事實真相的情況下,提供筆錄口供,繼而又以我的口供去迫使相關證人按照構成我犯罪事實的要件提供證詞。
現今我強烈要求,所有提供證詞的人和我當庭質證,否則,包括我的筆錄和口供在內,均不能作為認定我有罪的證據。
半年前,我以健康之身接受組織的調查、審查,今日卻遍體鱗傷,雙腿無法正常站立行走。
我懇請法庭予以公正的審查與評判,莫讓我及我的家屬和子女付出不應由他們付出的慘痛代價。
我堅信法律的公正,堅信法庭和各位法官、檢察官會以事實為依據、法律為準繩,對我作出公正的判決,若以現有的證據判決,我將死不瞑目!”
休庭後,那漫長的等待開始了。漫長的八個月補充偵查,如同一場無盡的煎熬。
我被囚禁在那狹小的空間裡,每一天都彷彿是一個世紀那麼漫長。那冰冷的牆壁、狹小的窗戶,彷彿在不斷地提醒著我,我的自由已經被剝奪。
我每日都在期盼著一絲曙光,一絲能為我洗清冤屈的希望。那希望如同微弱的燭光,在黑暗中搖曳不定,隨時都可能熄滅。
在補充偵查期間,法官方美麗兩次提審我。一次,她企圖啟發我揭發安東雪的經濟問題,立功贖罪,但我毅然拒絕了。我的心中只有對真相的堅守,我不能為了所謂的立功而違背自己的良心。另一次,她告知我若刑訊逼供成立,會有許多人倒黴,成立的可能性極小。
她讓我講述摔到視窗的經過,檢視了我腿上的傷痕以及全身可見的傷痕,而後頗為同情地說:“老甄哪,你瞧,你又看不出被打的痕跡怎麼行啊!再者,若認定刑訊逼供,就不只是這一件案子的事了,而是要專門重新立案,你覺得可能嗎?還是明智一點吧!”
我憤怒地吼道:“我可用電腦畫像把這些打我的人頭臉形象畫出來,在社會上定能找到這些人。你身為法官,光叫我明智些,這罪讓我受,牢讓我坐,你們怎能如此為了交差,草菅人命呀!”方美麗兩次提審均未達目的,掃興而歸。
2003 年 5 月 22 日,在我失去自由恰好一年之際,一審判決下達。當我接到判決書時,氣得渾身顫抖,彷彿秋風中飄零的落葉,脆弱且無助。那判決書上的每一個字都像是一把利刃,刺痛著我的心。當送達人員方美麗讓我簽字時,我憤怒且偏執地在判決書寫道:“紀委無日月,法院無青天!”
方美麗當時並沒發表任何指責和批駁的言論。我想她大概認為:那一刻已經正式宣佈我是一個罪犯了。對一個罪犯的言論是沒有必要苛責和反駁得了。只有讓他在日後的改造中,自我反省再予以批判懲戒吧!
接到判決後,我連續多日無法平靜,情緒壞到極點。我的內心如同洶湧澎湃、怒浪滔天的大海,難以平息。
我不禁感慨萬千:曾經,我也是心懷崇高理想,想要為百姓謀福祉,為社會做貢獻。
可如今,卻被這莫須有的罪名無情地打入萬丈深淵。那些曾經的下屬、朋友,在我落難時紛紛落井下石,讓我徹底看清了世態炎涼、人情冷暖。
我堅信自己是清白無辜的,可這冤屈何時才能得以昭雪?法律的公正究竟又在哪裡?難道我就要這樣含冤負屈地度過餘生?不,我絕不甘心,我一定要抗爭到底,哪怕希望渺茫如星辰,我也要為自己討回公道!
此刻的我,就像一隻被無情折斷翅膀的雄鷹,痴痴地望著那廣闊無垠的藍天,心中滿是渴望卻再也無法翱翔。那藍天彷彿是我心中永遠無法觸及的夢想,那曾經的自由如今卻變得如此遙遠。
我彷彿是一艘在狂風巨浪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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