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 昔我往矣(第2/3 頁)
瓜子真靈,長大了準能做大官。
海賊們在一起本是要喝酒的,但他們在小男孩的家中卻從不這樣。
他們很客氣。
畢竟父母在不許友以死。
鹹平元年,他十六歲,錦兒二十四歲。
他說:我想當海賊,和你們永遠在一起。
錦兒搖頭說:你母親不會喜歡你這樣,安心讀書吧,當官比做賊有出息。
於是錦兒資助他參加州試。
那年他中了舉人,而錦兒做了海賊頭子。
那晚舉人問錦兒:我們這樣下去,會不會越走越遠。
錦兒笑著說不會:就算以後你真做了大官,要來剿滅我們,我們也不會怪你,畢竟你是為民除害,而我們這些做海賊勾當的人早晚要死,死在你手上我覺得更舒服。
舉人說:我娘這幾年身體不好,明年的省試我不想去。
錦兒點頭說:應該的,這陣子你好好照顧叔母,我就不來打擾你了。
於是舉人在家好好照看母親。
母親拒絕服藥,第二年冬天去世了。
臨終前,母親說:孩子,娘再不是你的累贅了,往後要用功讀書,考個功名,為百姓做點好事,那樣……娘在下面也會覺得歡喜。
幾天後錦兒、王密兒他們聞訊全部過來。一群人圍著棺木大哭了三天。
母親入殮的費用,全是錦兒出的。錦兒說:我從小沒有父母,遇到你後,叔母就是我的娘。
錦兒還陪舉人一起在母親墳前守孝三年。
三年後,舉人二十歲,錦兒二十八歲。
錦兒說:你去應試吧,這裡有我。
舉人說好,並再次透過了鄉試。
那晚錦兒很高興,說:明天你要動身上京了,我就不陪著去啦,盤纏和腳伕都在這兒,你好好考,別忘了孃的話。
舉人說:我會的。
他第一次陪錦兒喝了點酒。
第二天舉人要走,王密兒他們都過來送別。
王密兒說:做了官別忘了我們。
舉人說:不會的。
相送十里。錦兒終於停下來了。
舉人孤單上路。
途經一處縣城時,客棧裡突然發生搶匪殺人案件。
縣令不承認舉人的身份,逼問:外地人,是你乾的吧?
舉人說:我是進京趕考的,不會殺人。
同鄉的人舉報說:他是個野種,天天跟海賊廝混,人一定是他殺的。
縣令就將舉人關進牢裡,說:殺人抵命,過幾天把他處死,以正風氣。
舉人無辜地申訴,縣令不聽。
舉人村子裡的人聽到這個訊息,奔走相告,互相慶賀。
錦兒聞信的第二天夜裡,一群盜匪衝進縣府,殺了縣令和幾名獄卒,將獄中犯人悉數放走。
整個州縣為之震驚。
錦兒說:現在風聲緊,我們不能再回去了,乾脆就陪你到京城走走。
之後的日子裡,大家一起吃飯、睡覺和看書,即便其中多數人不識字。
沿途無事,只聽說那縣城的殺人真兇被捉拿歸案。
京城繁華繚亂。
王密兒說:以後我也要住在這樣的大屋子裡。
大夥都笑了。
二月初三,禮部省試。
四月,殿試,賜進士出身。
委派官吏那天,大家瘋狂的喝酒,每個人都喝的爛醉,睡到次日中午才醒。
錦兒說:現在我放心了,我走了。
進士失落的說:真要回去嗎?
錦兒點點頭:你當你的官,我做我的海賊,我們永遠是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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