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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還特別標註了,這種款式、紋路的瓷罐,不能售予他人。
契約,又叫契券、券書、書契等等,唐朝開始,有些人開始稱合同,而北宋時期,也就是李初現在,這個東西有了個新的名字,叫『千照』;
這不過比之後世合同而言,相對比較簡單,沒有後世那種一條條各種防範措施。
而且,還得要報備官府,經官府的人查詳無誤,公平公正之後,才能簽署,並且產生法律效應。當然,私下簽訂也可以,只要是公平公正,也是有法律效應的,只是,這種很難得到保障。
並且,宋朝在千照上,還可以進行反悔。
三日之內,如發現所簽署的千照有瑕疵,可以進行反悔。
這種千照,大多應用於家奴、牲畜買賣,當然,你要東西沒問題,你卻謊稱有問題,被官府查到了,得鞭笞四十!
李初這份千照內容太多,而且非常的新穎,很多地方鄭老都不太能看懂,於是鄭大爺帶著大兒子同李初一起去官府,讓官府驗證。
在去官府驗證之前,鄭大爺先帶著兩個兒子把窯給燒熱。
李初要求的時間很緊急,可燒窯這個,卻是急也急不來的,如果有些時間沒開工了,還得先把窯燒起來,燒兩三天燒熱他,這才能將瓷器胚胎放進去燒。
陪著鄭大爺將窯燒起來後,這才前往官府,鄭大爺的大兒子也跟著一同前行。
官府,這個時候有三種。
第一種是去襄城縣,交給知縣的主簿。
第二種是交給里正。
而這第三種,則是巡檢司!
一縣最大的長官,是衙門裡的知縣,再然後是縣丞,縣丞下面是主簿跟縣尉,這裡面,主簿跟縣尉,只負責管縣城內的事。
而鄉下這邊,則歸里正和巡檢司。
北宋,是沒有鎮長的。
里正,可以處理鎮長的事情,前提這個鎮,得在你這個裡正的範圍內。
巡檢司,也可以處理鎮子裡的事,巡檢司又分文巡檢和武巡檢,文巡檢類似於主簿,武巡檢類似於縣尉,級別也是同級,只是負責區域不同,巡檢負責鄉裡。
這巡檢司,沒有設立在汝墳鎮,而是在姜店鎮。
於是鄭大爺同李初,將這份千照,找到了里正。
李初先前抵押房屋借貸的村正,也就是這個裡正,是汝墳鎮的一戶富裕的地主,平常都不管事,也不曉得文字,有事都交給下面的人去辦,簽訂千照這件事,就交給了下面的戶長負責。
這戶長是本地的一個老童生,有股書生卷氣,是窮酸味的那種,接過李初遞來的千照看了一遍後,拿著紙書的雙手,在不停的顫抖。
臉色表情一副如臨大敵的模樣。
「這竟然是千照?」
「千照居然可以這樣來寫?」
戶長的心裡,驚起了波濤駭浪。
鄉下人家,又有幾個會讀書識字的?更別說千照這種東西,一般情況下,幾乎所有的人,都是從官府拿到千照樣板,然後填寫數值就簽訂的。
想這種自寫千照,老童生有生之年還是第一次見到。
尤其,這千照,還寫的驚天地、泣鬼神,過去、現在、將來,各方方面面全部涉及到,並且提前約定好了,大家能想到的,想不到的,這裡都有了。
此時,拿官府的千照模板跟這一比,簡直就是三歲孩童弄出來的東西。
「千照,可是有問題?」
見這老童生半天不給個回復,李初問了一句。
老童生嘆了一口氣,將這份千照放在桌上,有生之前能見到如此完善的千照,也是值得了,他當即在千照的簽名下方,寫了自己的姓名,並加蓋上了里正的官府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