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一階下品靈脈(第2/2 頁)
祝世涯心裡“咯噔”一下,果然是此事,卻也不敢否認,低聲應道:“確有其事。”
趙黎雨:“不知金氏為何抵押?”
一階靈脈如果用來修行,可以同時供三位練氣初期修士使用。如果金氏在靈脈旁開鑿洞府,完全可以自己使用一個,另兩個租借給其他散修。坐收一份租金的同時,還能滿足自己修行需要。是以沒有特別原因,金氏應不會好好的將靈脈抵押出去。
那邊楊珍也是呆住了,楊家居然還有祖傳的靈脈?這事來之前郡觀二人並沒有提起,估計便是嬤嬤也不知道。
果然嬤嬤也是好奇的豎起了耳朵,一雙妙目不斷掃向趙祝二人。
只聽祝世涯答道:“那年金氏為了救其丈夫,從我祝家借貸了三百靈石。事後無力償還,便以這靈脈作為抵押。”
“期限多久?”
雲霄宗有規定,許國境內除沙州外(注:沙州的特殊後文再述),所有礦場、靈脈、靈山、靈田等的交易、租賃、抵押等等,都需在宗門報備,是以郡觀這邊會有金氏抵押靈脈給祝氏的記錄。但某些具體的條款,比如租金多少,卻是各傢俬自商定,無需上報。
換句話說,便是上報了,數字也可能是假的,還不如不要。
“一百年。”祝世涯答道。
“嘖嘖,三百靈石便能使用一百年,祝家真是好算計啊。”那邊嬤嬤冷笑道。
祝世涯也不接話,一副隨便你們怎麼說的架勢。
那麼,一階下品靈脈實際的價值,大概有多少呢?
剛才說過,一階下品靈脈,可開鑿出三個供練氣初期修煉的洞府。這樣的洞府,每日租金平均是十靈滴,如果年租,大概二十靈石左右。
三個洞府的租金便是六十靈石。按一百年計算,光是做為洞府租賃的收入便可達六千靈石。
祝家僅僅花費三百,便要人家百年的使用權,也難怪嬤嬤嘖嘖稱奇了。
不過甭管人家花了多少靈石,只要當事雙方簽字認可了,這份合約就是有效的。便是宗門出面,也不能隨意廢止。
然而這份合約卻有所不同,只因為——
只聽趙黎雨大聲說道:“金氏為楊家最後一名修士。金氏已死,楊家再無修士!按照宗門規定,凡人不得擁有靈脈靈礦等物,故而金氏死後,該靈脈將收歸宗門……”
“自收歸之日起,與該靈脈有關的任何租賃、抵押等合約,盡皆廢止!”
“祝大管事,我之所言,你是否明白!”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