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頁(第2/3 頁)
&rdo;看他皺著眉頭頗為嫌棄的樣子,程晨是明白了,原來是不好吃想讓他分擔點。
一般人都是直接不吃剩著,沈煜這樣做有點奇怪,不過不浪費也是好事。
程晨笑著說:&ldo;謝謝!&rdo;夾起紅燒肉,咬了兩口,很好吃,眼睛都發亮了,&ldo;好好吃啊,謝謝你。&rdo;為什麼沈煜會覺得不好吃呢?是挑食嗎?剛才看到沈煜連吃了幾口白米飯,都不吃菜,應該是有點挑食,這習慣可不太好。
可是他還是長得很高,剛才走到一起比自己高一個頭還多,目測有一米囗囗的樣子。
沈煜看著對方清澈的眼睛裡一閃一閃的歡喜的亮光,忍不住的也夾起了一塊紅燒肉,吃進嘴裡,感覺像吃了塊糖一樣。
心裡暗議,這廚子是放了多少糖,他以後再也不到這個食堂的紅燒肉了。
其實廚子很冤枉,他今天做這道菜忘記放糖了,倒是多倒了些醬油。
作者有話要說:
轉折有點大……
第71章
報導後的第三天就是正式開學了,室友也都陸續來齊了。
程晨跟沈煜相處了三天,也比較熟絡了,比後面來的其他四個室友關係要好。
其他四個室友問程晨,&ldo;唉,程晨,你和沈煜原來就是好朋友或者同學吧,是約好一起考的學校和專業嗎&rdo;要不然這麼熟的兩人怎麼會考到同一所學校同一個專業,又這麼巧分到同一個寢室。
程晨抓了抓腦袋,搖了搖頭,如實告訴他們。
&ldo;沒有啊,我也是報導的第一天才認識他的。&rdo;幾個室友都很驚訝程晨和沈煜也才認識兩天。
因為沈煜總是冷著一張臉,眼神也冷,看起來就不是好相處的,他們幾個都還沒和沈煜說過話。
連自我介紹的時候,都是程晨替他開的口,寢室的人才能第一時間知道他們寢室冷著臉的超級大帥哥叫什麼名字。
程晨跟人說話總是喜歡微微笑,並不是勾起嘴角那種,就是你看著他的眼睛,總是帶著善意,感覺他在淺笑一樣。
脾氣也很好,說話也輕聲漫語,熱心勤快,人也乾淨整潔,面板白皙,像玉一般溫潤的少年,和他們這些大老粗不一樣。
不會讓人覺得娘,反而是讓人感覺像清晨的朝陽,不會太刺眼,但是又光明又溫暖,所以不但寢室的人都喜歡他,和他相處過的人也很少不喜歡他的,至少都不討厭。
這就讓沈煜很鬱悶了,雖然他也不知道自己在鬱悶些什麼,臉色就更加冰冷了。
不過有程晨做中間人,寢室裡也沒發生什麼矛盾,十分和諧開學之後馬上就是為期十五天的軍訓,肉/體上很艱苦的一段時間。
學校統一發的迷彩服,一件迷彩短袖,外面一件迷彩長袖外套,一條迷彩長褲,還有帽子,皮帶、綠膠鞋。
九月中旬的平京,白天依然很熱,太陽也很毒辣很曬。
站在沒有遮擋的操場上,被太陽照著,就像是在搞鐵板燒,還能聞道一股膠味。
程晨的迷彩服有些大,人又瘦,腰上束著皮帶,帶著帽子,像是整個人套進了迷彩做的大袋子裡。
臉又白皙光滑,沒有穿上迷彩服那種爽朗英勇的風姿,反而生嫩像個小孩,看起還有點可愛。
沈煜人高大帥氣,氣質又很孤傲很冷,一雙大長腿很顯眼。
穿上迷彩服一點不打折扣,反而還為他添彩了。
他人高,腰桿直挺,多了一份爽朗幹練,英姿勃勃。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