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第4/5 頁)
只是,翻攪的心,
仍有些在意呵!
吟倩滿二十歲這一年,他們終於結婚了,在孤兒院的小教堂內,由修女院長請來戴克神父為他們主婚,其它修女嬤嬤和院童們則是親人兼賓客。
新婚之夜他們是在剛交屋的新房度過的,小小的三房兩廳,全無貸款——但標了一些會;有傢俱裝潢——建設公司附贈的;除了燈飾和電飯鍋以外,沒有其它電器裝置,譬如冰箱、洗衣機、電視等等。
兩個月後,為了籌措購買電器的費用,任沐霖只好硬著頭皮去報名參加一項歌唱比賽。
那是一位美國合唱團的經紀人所舉辦的,用意是在提高一個出道兩年,卻仍不甚有名氣的合唱團在亞洲的知名度。
當然,比賽的歌曲都是那個合唱團的專輯歌曲,大部分在臺灣的人根本連聽都沒聽過,同時比賽的方式也很苛刻,必須在上臺後,評審才會告訴參賽者要唱什麼歌,所以,參賽者等於得很熟悉那個合唱團的所有歌曲才行,甚至還要會自彈自唱哩!
這太強人所難了吧?要人家在半個月的時間內練習好三張專輯裡的五十首歌?誰要啊?
不過,重賞之下必有勇夫,看在獎金有二十萬的份上,很多人都卯上了。
而且,這一點兒也難不倒任沐霖,因為他們有提供曲譜和專輯CD,而任何曲譜只要一到他手裡,頂多花個半小時,他就OK了,連聽都毋需聽過。
他才準備了一個禮拜就上場了,可一到比賽場地後,他才發現,這著實是一場很可笑的比賽,因為有三分之二的人在初賽便被刷了下來,第一次複賽後僅餘七人,接著,比賽唯一的評審——合唱團經紀人,他突然把比賽從嘈雜的公開場地,移到隱密安靜的室內表演臺繼續進行。
真奇怪,任沐霖想道,他們不是想提高知名度嗎?怎麼反而躲起來了?
可他們既然是出錢的老大,就隨他們愛怎麼樣就怎麼樣囉!只要到時候別把獎金賴掉就行了!
於是,比賽繼續進行,第二次複審時又請走四人,第三次時就只剩任沐霖一人了。
他心頭暗爽不已,沒想到這麼輕鬆就可以拿到獎金!呵呵!這下子可以買冰箱、洗衣機、電視、微波爐……哦!還可以申請電話了。
只不過,等了半天,卻沒有絲毫的動靜。咦?不是該宣佈他是優勝者了嗎?他的獎金呢?
他以詢問的眼光望著那個面容嚴肅的經紀人,可那人卻在皺眉凝視他許久後,居然叫他再唱。
再唱?他不是贏了嗎?
好吧!看在二十萬的份上,唱就唱吧!
只是,一首接著一首,那個臉色越來越顯詭異的經紀人不斷地叫他唱,中途還喚來合唱團的三位成員旁聽,直到五十首統統唱光光了。
好了,現在該給他獎金了吧?
可沒想到那四個人卻只是呆呆的看著他,他正想開口詢問時,那票人卻旁若無“他”地湊在一起,開始嘰嘰喳喳了起來。
不會吧?只剩他一個人了不是嗎?他也把所有的歌曲都唱過了啊?而且,他自信沒有唱錯,該有的意境也都表達出來了,他們還會那麼難以抉擇嗎?
他忍不住放下電吉他,下臺去站到他們的身後,手剛伸過去想拍拍經紀人的背,後者卻猛地轉過身來,兩人同時嚇得倒退兩大步。
“上帝耶穌!你是什麼時候跑到我後面來的?”經紀人被嚇得急喘著氣道。
任沐霖也拍著自己的胸脯,同時以蹩腳的英文回道:“我是想來問問我是不是可以得到獎金了?”
經紀人沒有給任沐霖滿意的響應或任何答案,只是把手伸出來自我介紹。
“我叫德斯。”
任沐霖愣了愣,“哦!你好,我叫任沐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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